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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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15年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大连工业大学 2015-1-5 10:11:33

大连工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4所轻工业院校之一,原隶属轻工业部,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半个多世纪来,学校逐渐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艺、文、管、经六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以培养轻工、纺织、食品、艺术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等学府,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6万余人。
    学校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个艺术硕士、1个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辽宁省重点学科,并有3个一级学科被评为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
    学校设有15个学院(部),52个普通本科专业、2个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其中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6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辽宁省特色专业,3个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辽宁省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5个辽宁省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多个设计类专业同时被评为A﹢级专业,进入全国相同专业前5%领先行列。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6000余人,研究生1600余人,每年招收外国留学生约400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90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授、副教授近400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00余人(含外聘)。有辽宁省教学名师8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5人,辽宁省高校“攀登学者”2人,16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8人,辽宁省特聘教授4人。
    学校有国家海洋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食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贝类专业分中心、海珍品精深加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食品工程技术转移中心、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6个国家级研究平台,有1个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5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4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1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及实验室。
    学校坚持产学研相结合,近年来,共承担国家“973”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67项;发表学术论文5000余篇,其中被3大检索收录近800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400余件;获得国家、省(部)、市级科技奖48项;朱蓓薇2009年获得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和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2003、2005年分别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010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受到国务院及省、市政府表彰。
    学校主办的《大连工业大学学报》为 “中文核心期刊”、“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荣获“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质量奖”,被英国《食品科技文摘》(FSTA)、美国《化学文摘》(CA)、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等7种国际重要检索系统收录。
    学校重视人才培养质量。2011年,获批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第二批试点实施学校。建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是国家级艺术设计生态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辽宁省重点建设的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和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基地。近年来,承担国家、省级教学改革立项60余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0余项,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近30门,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省级精品教材奖9部。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高校创新团队4个,服装学院被评为中国十大时装名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在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是原轻工业部所属8所高校中最先获得优秀成绩的学校,也是辽宁省省属高校首批获得优秀成绩的学校。2006年学校被确定为首批“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2008年,有24名同学入选北京奥运会礼仪引导员,是全国入选人数最多的高校。近年来,学生在全国“飞思卡尔”智能车大赛、全国网络商务创新大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辽宁省大学生机械设计大赛等大型赛事中取得多项优异成绩。
    学校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潮流,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开展交流与合作,包括师生交流、科学研究和各类国际学术会议。近年来,累计接收各国留学生1200余人。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8所大学开展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并与英国、意大利的高校开展2+1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与瑞典、日本、韩国的高校开展互换生项目。2011年起与居世界百强地位的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的艺术设计专业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两个本科教育项目获教育部批准,拓展了国际合作办学形式。
    学校伴随着祖国前进的脚步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而不断发展,形成了“博学精思,笃行致新”的校训,遵循新时期“以人为本、强化内涵、彰显特色、开拓致新”的办学理念,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社会服务等方面为国家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历史阶段,大连工业大学将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特色学科国内领先,优势学科全国一流,国内知名并有一定国际影响的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我国消费产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研发及学术交流中心

一、拟招生专业、层次、计划和范围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招生科类

服装学院

130301

表演

本科

文理兼招

    注:2015年拟面向全国计划招生30人,具体招生省份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专业课合格考生分布情况而定,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男身高185cm以上、女身高172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未婚。
    三、专业考试与合格证
    1、报考要求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参加校考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
    2、报考办法和注意事项
    (1)报考方式
    考生须在学校所设的考点参加考试,并需本人现场面报。
    (2)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① 考生本人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2015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资格证)复印件。
    ② 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考生近期免冠同一底版一寸照片3张。
    3、考试成绩与合格证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将按照招生计划总数与合格生源数1:4之内的比例,划定统一的合格分数线。学校将于4月10日之前公布专业课考试成绩及相关报考须知,并报送生源省份省级招考部门备案,考生可以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平台和电话等方式查询,学校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四、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初试:形体考核(体貌观测,考生需自备浅色泳装,不得化妆和盘发)。
    注:考生如有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当天送交于我校教师。
    复试:① 服装表演考查(考生自备高跟鞋及表演服装一套)。
          ② 艺术素质考核(考生自备软底舞鞋,并搭配协调着装。考察考生在特定音乐背景下的节奏感、协调性、舞蹈
             基础素养等艺术素质)。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

序号

考点

报名方式

报名、量体时间

考试时间

地点/地址

1

大连

本人现场面报

2015年3月2日

2015年3月3日-4日

大连工业大学服装学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3)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校考名次在本省中位于该省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控制线即可,且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4)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
    (5)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2、录取办法
    录取时制定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注:我校所制定的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政策加分。
    七、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人。
    2、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八、考试监察及违规处理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命题、考试和评卷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
    2、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考试单位。按规定及时记录与处理违规考生,对违规情节逐级上报,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报送生源省份招考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生业务主管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邮政编码:116034
    咨询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b.dep.dlp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新浪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weibo.com/dlpu8632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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