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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青海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

来源:青海师范大学 2015-1-17 16:17:09

  青海师范大学建于1956年。学校以本科教育为重点,兼有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学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法学、工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等9大门类,已成为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教师教育、高原地域和民族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西部地区理科藏汉双语教师培养培训重点院校、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全国汉语言水平测试(HSK)主考单位、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计划”入选单位、CALIS青海省文献信息服务中心、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青海省主节点院校,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设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师范学院2个副厅级建制二级学院和16个教学院系,有班禅研究院、青藏高原文化研究所、青藏高原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所、藏文信息研究中心等23个研究机构和3所附属中学。
          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61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课程。有 11个基础实验室和10个优势特色实验室,其中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建有3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现有各类学生13000余人,教职员工1361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85人。其中教授222人,副教授33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建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9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学科团队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有6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0人入选青海省“135”人才计划,11人被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400多项,包括1项国家“863”项目,2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专项“973”项目。《藏文计算机键盘和输入编码方法研究》获2004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863”高科技项目“汉藏科技机器翻译系统”填补国内空白。“玛钦藏文平台、字库以及藏汉英电子词典”项目获2008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使我国继续保持在世界藏文信息产业中的主导地位。《图的多项式理论研究》获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12年,“祁连山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保护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列入科技支撑计划。
          学校高原体育运动教育训练特色突出,高水平运动队频传佳绩。学校高水平女子篮球队连续13次获得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西北赛区冠军和3次CUBA亚军,获得1次全国大学生超级联赛冠军和2次亚军,获得1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亚军和2次季军,并夺得2010年世界大学生篮球运动会冠军。高水平田径队继李秀春夺得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女子10公里竞走铜牌后,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切阳什姐和尹顺金分别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获得女子20公里竞走铜牌和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马拉松赛金牌,实现我省体育事业的巨大突破。
          目前,学校正在加紧建设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1300多亩,建设投资近15亿元,预期201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后,将是体现学科专业特色,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各项设施西部一流的新型大学校园。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教学、重视科研、发展特色、争创名校”的办学理念,恪守“陶冶情操、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实施“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的发展战略,培养了数万名各类专业人才,为青海省和西部地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现与陕西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合作关系。与台湾师范大学、台湾静宜大学、台湾万能科技大学、美国普渡大学、杨百翰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姆斯堡大学、蒙大拿大学、犹他大学、犹他谷大学、韩国国立顺天大学、日本铃鹿短期大学、马来西亚沙捞越大学、马六甲技术大学、土耳其查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军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国家体育锻炼达标先进集体”、“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青海省模范集体”、“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学校将认真总结办学经验,扎实做好“十二五”期间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新校区建设,为把青海师范大学建设成为学科专业结构合理,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服务社会能力全面,藏汉“双语”教师培养培训突出,国内有影响、西部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2015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青海师范大学.jpg

  二、考试科目

  (一)美术学专业考试科目

  1、素描2、色彩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科目

  1、素描2、色彩

  (三)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

  1、视唱2、练耳(笔试)

  3、专项

  声乐方向:声乐(主项)考试要求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器乐(副项)考试要求自选乐曲一首,乐器不限。

  器乐方向:器乐(主项)考试要求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乐器不限。声乐(副项)考试要求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乐谱自备(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

  (四)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1、视唱2、练耳(笔试)

  3、专项

  声乐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

  器乐方向: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乐谱自备,乐器不限。

  (五)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1、基本功2、自选舞蹈片段3、即兴舞蹈表演

  (六)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试科目

  1、面试:形体、外观、举止等;动作及协调能力;语言表达;才艺展示(内容不限)

  2、体检:(面试合格者参加)

  注:青海省考生考试科目以青海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考试科目为准。

  三、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均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均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0.7+文化课成绩×0.3)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青海省考生按青海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将在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邮编:810008

  3、联系电话:0971-63187876307627传真:0971-6307627

  4、查询网址:Http://www.qhnu.edu.cn

  5、E_Mail:zsb@q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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