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招 生 简 章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隶属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3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2人),副教授38人。文学院学科专业齐全,科研优势明显,已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整体授予权(内含11个博士点),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九五”期间,经严格论证与审批,文学院获准建立“电影学(含电视)”硕士点,该硕士点是全国最早的4家之一;1999年起,正式面向社会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2002年起正式面向社会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方向本科生;2003年起,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自主设立影视文学博士点。
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下设“影视评论与编导”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属艺术类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或方向相比较,其显著的特色是: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与制作”与“中国语言文学”三个平台之上,强调文化功底和综合素质,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200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面向江苏省以及山东省、安徽省招收本科生25名(文理不限),其中江苏招收19名(女生12名、男生7名),安徽、山东等两个省份招收6名(男女不限,文理不限),学制4年。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培养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语言文学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及其他文化、企业宣传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以及宣传公关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就业去向有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及其他文化宣传、企事业单位。
二、报考条件及办法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委托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
三、专业考试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8日。
2.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
3.报名办法: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2008年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前来办理报名、缴费、领取专业准考证等手续。考试日程、考场序号、考试序号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4.考试时间:2007年12月19日——12月24日。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
6.考试形式:专业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为专业加试合格。复试总成绩即为专业分。
7.考试内容
(1)初试
a)测试形体自然条件
b)朗读自备稿件(体裁不限,限时2分钟)
c)回答主考老师提问
(2)复试
a)朗读指定稿件
b)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准备3分钟后评述,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c)才艺展示,在下列两种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①表演舞蹈、小品、曲艺、声乐等(不含器乐,伴奏带自备)②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复试分值:总分300分,其中a)项、b)项、c)项满分各100分。
8.专业复试结果或合格证将于2008年1月底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四、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超过考生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分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再按男女分别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志愿。。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08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考试且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也可以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的播音主持专业。
5.咨询电话:(025)83598452、81592187(小灵通)、83720759、83598534。
6.咨询网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二OO七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