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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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工业学院2008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来源: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007-12-25 16:18:38

在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的基础上,对政治思想品格考核、体检检查、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最低艺术类建档分数线者,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分*70%+文化分*30%),择优录取。对专业加试成绩前三名者享受加分,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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