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要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招考办有特殊要求,则考生还需具有所在省艺术联考合格证);艺术设计(工业产品造型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文化产品设计方向):总分=高考成绩×50%+专业成绩×50%;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广告学专业:总分=高考成绩×30%+专业成绩×70%,按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如生源不足,学校将按5分一档规则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