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及学费标准
1、华侨和港澳台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科考试。
(2)报名考试费:600港元/生
(3)报名时间:同文化联考报名确认时间
(4)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报名;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
(5)考试时间:2008年4月27日
(6)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2、我院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及专业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院在院内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