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招生简章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始创于1971年,是沪上历史最悠久,现有规模最大,师资力量最雄厚的综合性专业美术院校之一。学院不仅拥有名誉院长刘旦宅、徐芒耀以及著名艺术史论家范景中等大师级学科带头人,同时也拥有一大批在沪上乃至全国都享有很高声誉的中青年画家和艺术设计师,多年来为上海及全国培养了大量的艺术与艺术教育人才。
学院现设有绘画系、美术教育系、艺术设计系、雕塑教研室以及史论教研室,拥有教职员工100余人,其中正教授8人、副教授28人。目前学院开设的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有:美术教育、美术学、油画、中国画、版画、书法、综合媒体、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造型设计、数码设计、动画设计、陶艺设计和雕塑等。同时设有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硕士点,招收油画、油画教学、油画创作、综合绘画、油画材料与技法、中国画花鸟、中国画山水、中国美术史和西方美术史、艺术美学、艺术与设计史论、壁画与材料、平面设计与表现、平面视觉形象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学科教学论等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学院与国内和国际间建立了广泛而频繁的学术交流、互访、讲学等活动。学院还建有相当规模的艺术设计专用教室和苹果机房以及广告摄影室、暗房,是沪上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和美术创作的重要基地。近年学院又增设了设计中心、设计工厂及学生的创业孵化器等机构,并建立了一批产学研结合模式的学生实习基地,为学生就业准备及就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帮助。
近年来,美术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及学生就业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果。教师和学生的作品频频入选国内外重大展览会,并多次获得重大奖项和荣誉。
一、专业简介
美术学:专业方向设有师范和美术学(史论)。师范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小学美术教师及社会所需的各类美术教育工作者。开设的主要课程:透视学、艺用解剖学、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教学论、素描、水彩、油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版画等。美术学(史论)方向:培养美术评论、编辑、艺术管理和博物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美术概论、中外画论概要、古文字学与古代汉语、美术考古学基础、书画鉴定概论、美术与摄影基础等。
绘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美术创作和研究的高层次油画、中国画、版画、书法等专业人才。专业方向设有油画、版画、书画、书法等。开设的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古代汉语、诗词欣赏、透视学、艺用解剖学、素描、色彩、油画、木刻、铜版、丝网版、中国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书法、篆刻、泥塑、线描等。
雕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雕塑创作和研究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素描、雕塑、雕塑创作、石膏翻制、泥塑人体、泥塑肖像、立体构成、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艺用解剖学、雕塑材料研究等。
艺术设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所需的应用型美术设计专业高层次人才。专业方向设有:视觉传达、环境艺术设计、工业造型、数码艺术、动画设计、装饰艺术。开设的主要课程:透视学、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素描、色彩、构成设计、基础图案、平面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字体和标志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脑设计、装饰绘画、工业造型、陶瓷艺术、动画、原画创作、三维制作等。
艺术设计、美术学在高考录取时,按大类录取,不分专业方向,入学后根据折算总分和个人志愿再确定专业方向。
二、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地区及人数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
总计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安徽 | ||||
美术学 |
四年 |
80 |
68 |
5 |
5 |
|
2 |
|
10000 |
限招英语 |
绘画(油画) |
四年 |
18 |
12 |
|
|
3 |
|
3 | ||
雕塑 |
五年 |
12 |
6 |
|
2 |
2 |
2 |
| ||
艺术设计 |
四年 |
140 |
116 |
4 |
4 |
9 |
4 |
3 | ||
绘画(书法) |
四年 |
20 |
8 |
2 |
|
8 |
|
2 | ||
总计 |
|
270 |
210 |
11 |
11 |
22 |
8 |
8 |
三、报考条件
1、符合《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考生须事先办理好高考报名手续,取得2008年高考报名号;
3、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还须无色弱、色盲,近视不得高于800度。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须携带、出示(原件):
1、2008年高考报名号或省市招办统一发放的《2008年艺术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2、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
3、报名费、考务费。
招生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上海市 |
市统考 |
美术学 |
市统考 | |
绘画(油画) | ||||
雕塑 | ||||
艺术设计 | ||||
校考 |
绘画(书法) |
2008年 1月5—6日 |
上海师范大学 (桂林路100号) | |
山 东 |
校考 |
艺术设计 绘画(油画) 雕塑 |
2008年 2月19—20日 |
青岛市 (青岛市招考办安排) |
绘画(书法) | ||||
江苏、浙江江西、安徽 |
省统考 |
按各省要求参加本省的美术类统考报名 |
五、各专业考试地点、时间和内容
1. 上海考生(绘画(书法)专业除外):参加上海市美术类专业统考。
2. 江苏、浙江、江西、安徽考生:参加各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3. 山东考生和上海绘画(书法)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具体安排见下表:
招生 地区 |
专业名称 |
考试时间、内容 |
考试地点 | ||
上海 |
绘画(书法) |
|
|
|
上海师范大学 |
山东 |
艺术设计 绘画(油画) 雕塑 |
上午色彩 |
下午素描 |
|
青岛市 (青岛市招考办安排) |
绘画(书法) |
上午书法 |
下午篆刻 |
|
注:绘画(书法)的成绩计算:书法70%、篆刻30%。
六、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一)、江苏、浙江、江西、安徽四省原则上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若个别省无明确录取要求,则参照我校录取方法录取。
(二)、上海、山东考生具体录取方法:
1、美术类上海市统考专业,学校根据市统考成绩于
2、取得多个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美术学、绘画(油画)、雕塑、艺术设计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绘画(书法)以专业优先的原则按折算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
3、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加权后各占50%的办法计算折算总分(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
×50% + |
高考文化成绩 |
×50%)×1000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七、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4322695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64324475 64322929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声讯查分电话:021—1686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