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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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来源:浙江科技学院 2007-12-29 15:59:58

新生录取

(一)  艺术类综合总分折算办法(各考点统一)

专业总分 =素描分×50% +色彩分×50%

综合总分 =文化总分×50% +专业总分×7.5×50%

(二)  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后,按照综合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综合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1、    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同时非浙江省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单独测试,且专业总分要达到我校在当地的专业合格线。

2、    高考文化总分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公办本科线或由我校确定省线以上的最低文化分数线,无论文科考生还是理科考生,数学成绩均100%计入文化总分。

3、    普通艺术类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艺术类(美术国际班)专业原则上要求达到80分。

4、    原则上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浙江科技学院。

(三)           录取时间: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时间,于7月中上旬在网上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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