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2008年音乐学、艺术设计专业
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2008年我校音乐学、艺术设计专业在外省的招生实行学校统一组织专业考试工作。现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音乐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湖州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计划(124人)
专业 |
学制 |
培养层次 |
录取批次 |
计划招生(人) |
学费(元/年) |
备注 |
美术学 |
四年 |
本科 |
第二批 |
浙江30 |
7000 |
师范 文理兼招 |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 |
四年 |
本科 |
第二批 |
浙江10湖北5江苏5安徽5山东5 |
7000 |
文理兼招 浙江专业省考,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专业校考 |
音乐学 |
四年 |
本科 |
第二批 |
浙江12湖北5江苏5安徽5山东5 |
7000 |
师范 文理兼招 浙江专业省考,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专业校考 |
音乐学(表演) |
四年 |
本科 |
第二批 |
浙江12湖北5江苏5安徽5山东5 |
7000 |
文理兼招浙江专业省考,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专业校考 |
二、专业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1、考试科目:
视唱、声乐、器乐(钢琴或具有较高演奏水平的其它乐器)或舞蹈三门。每门满分为100分。三门考试的总成绩折合为100分,各门考试科目占分比例分别为:视唱10%,主项60%,副项30%。(其中声乐必须作为主项或者副项必考)
2、考试内容:
①视唱:分A、B两门,任选一门,两者均为抽题视唱。
A为五线谱视唱、B为简谱视唱。
②声乐:自选独唱歌曲1-2首,考生自备乐谱。
③器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④舞蹈:成品舞和技巧组合。
(二)艺术设计专业
1、考试科目:《素描》、《色彩》两门。每门满分为100分。两门考试折合总成绩为100分,各门考试科目的占分比例分别为素描50%,色彩50%。
2、考试内容:
①《素描》:真人头像默写。要求:A、造型准确;B、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C、画面构图完整;D、用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②《色彩》:静物默写。要求:A、造型准确;B、色彩关系明确;C、空间处理与表现技法恰当;D、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三、报名、考试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持学校学历证明(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附上同底版照片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半身免冠一寸证照2张,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报名、考试。
湖北省武汉市考点报名时间:1月5、6号(上午8:30--下午4:00)
考试时间:8号(美术) 7、8号(音乐)
报名、考试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校区常青五路
江苏省苏州市考点报名时间:2月28、29日(上午8:30--下午4:00)
考试时间:3月1日
报名、考试地点:苏州市东北街132号苏州市第六中学
安徽省合肥市考点报名时间:3月8日、9日(上午8:30--下午4:00)
考试时间:3月10日
报名、考试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6号
山东省青岛市考点报名时间:2月23日、24日(上午8:30--下午4:00)
考试时间:2月25日
报名、考试地点:青岛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四、考试组织
1、湖州师范学院2008年音乐学、艺术设计专业在外省的考试工作,由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建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2人(见附一)。专业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考评人员安排、考试标准制定及组织督促、检查各科目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试组。考试组由4名考评人员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各科目的考试评分工作(见附二)。
2、考试组人员要求专业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原则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教研室主任以上职务,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湖州师范学院音乐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师。考试组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选聘,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外聘专家参加考评。
1、 所有参加招生考试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如发现徇私舞弊,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文化考试报名和录取
1、湖州师范学院按招生计划的1:4划出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负责向考生发放《文化考试通知单》,请考生持此通知单,在高校招生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对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经省招办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江苏省根据新政策做相应更改),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六、咨询电话:
027-68880269(湖北省标准化考试中心)
0512-67270811(江苏省苏州市第六中学)
0551-4675498(安徽省艺术职业学院)
0532-85786211(青岛市高招办)
0572-2321262 2321128(浙江省湖州师范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00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