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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来源: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08-1-10 9:12:04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院代码:10204。

二、办学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三、专业类别及招生计划

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

五、报考说明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省” 2008年高考艺术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和高考报名序号,报名时须向工作人员说明是文史类或理工类考生。

2、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表》。

3、考试要求:考生自备画板、颜料等画具,凭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发给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可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以文化课成绩(含数学)为标准按招生计划的150%确定文化课分数线;进线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对已通过各省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专业课成绩前三名者给予优先录取的待遇。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邮政编码:130052

联 系 人:白日东                        电    话:0431—86908039 

网    址:www.jltiet.net(2008年4月上旬可进行成绩查询、下载打印专业加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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