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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2008-1-12 17:22:29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 院 简 介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以“重德重能、从实从严、勤奋简朴、团结竞进”为校训,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人才。学院设有12个教学系和成人教育学院。设有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点,31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069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8600余人。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学校占地61.5万平方米,办学实力和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1999年设立艺术设计专业,2003年成立艺术系,现设有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景观建筑设计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近年来艺术类专业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一、招生专业介绍:

1、艺术设计: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对艺术设计专业所需的人才,具备专业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相结合的综合能力,具有基础的自主创业能力,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机关部门从事设计、咨询及进行专业研究和管理工作;本专业设立两个培养方向,为室内环境艺术、视觉传达艺术。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工业设计:

本专业培养社会对工业设计专业需要的人才,掌握工业设计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产品开发设计、初步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及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基础的自主创业能力,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方面的开发、设计、咨询及进行专业研究和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3、景观建筑设计: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对景观设计所需的人才,具备学科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具备专业设计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够在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从事景观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方面的设计、施工、咨询及管理工作。本专业是在紧密与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等专业相结合的基础上强调的景观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的培养。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科类

艺术设计

本科

4

84

文理兼收

工业设计

本科

4

84

景观建筑设计

本科

4

84

 

 

 

 

三、专业考试:

1.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2)报考我院专业课考试的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需参加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2008年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2.报名及考试:

参加外省考点考试的考生一律在考试前两天到考点接受面报,天津本校考点考试前3天报名。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

序号

考 点

地 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沈阳建筑大学艺术学院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

114-15

116

2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

120-21

122

3

湖北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121-22

123

4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南昌市顺外路338

217-18

219

5

河南郑州24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

223-24

225

6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宣城路16

223-24

225

7

山东潍坊招办

潍坊奎文区玉河路418

225-26

227

8

西安工程大学

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

225-26

227

9

内蒙包头一机一中

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4

225-26

227

10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

227-28

229

11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长沙市河西麓山南路

228-29

31

12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天津西青区津静路26

228-29

32

13

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市文一路222

31-2

33

14

江苏南京39

南京下关区新民路150

33-4

35

15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

313-14

315

 

1)报名需带材料:①考生需持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所在省不举办省统考的考生需持区县招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允许参加艺术类高考的介绍信或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背面注明姓名)④详细填写报名表一份,必须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考生只可参加一次专业测试,如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则以测试时间最早的一次作为专业测试成绩。

3)考试科目:速写、素描、色彩、素质测试(专业总分750分:速写75分、素描300分、色彩375分,素质测试旨在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素质测试不计入总分,作为录取参考。

3.发放合格通知书:我院于4月中旬前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成绩合格通知单,并寄给考生(考生也可上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tjuci.edu.cn),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另行通知。

四、录取方法:

1.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需参加省内专业统考并且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按55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公式:综合成绩 =(专业成绩 + 文化成绩)/ 2 ;我院录取时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皆按满分750分折算。

2.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文件精神,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招生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

3.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4.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院录取通知书规定内容报到入学。

五、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标准、发现系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六、学费:

    学费为8000/年。实际收费标准按照天津市教委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校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384  电话:(02223085247    E-mailzhb@tjuci.edu.cn    网址:www.tjuc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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