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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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暨报考指南

来源:枣庄学院 2008-1-17 16:57:06

枣庄学院二OO八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暨报考指南

枣庄学院坐落在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九龙山南麓,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春夏榴花似火,绿树环绕,金秋丹桂飘香,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地方。学院始建于1971年,2004年教育部批准为普通本科院校。校园面积1083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88万册,仪器设备总值5300万元。现有数学与信息科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化学化工、政法与历史学、旅游与资源环境、生命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文、外国语、财经、计算机科学、教育技术与传播等14个系,设有30个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七大学科门类。目前普通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858人,专任教师53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8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308人。教师中有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9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16人被评为省市级拔尖人才。建有墨子研究院、古文化研究所、学习科学研究所,教学和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院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美国塞浦尔斯大学、韩国马山大学、澳大利亚南岸学院、俄罗斯新西伯利亚技术大学建立了友好学校关系。

    学院坚持“人才兴校、质量立校、科技强校、服务活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立足枣庄,面向山东及全国部分地区,走向世界,把学院办成特色鲜明、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优异、效益显著,以培养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应用型人才为重点的综合性大学”的学院定位。近年来,学校以其优异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先后荣获“枣庄市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省级“花园式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奖状”、“山东省服务业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9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13次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连续14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授予“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科类

层次

学制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美术学

艺术文

本科

四年

60

山东省

艺术设计

艺术文

本科

四年

60

山东省

动画

艺术文

本科

四年

40

山东省

音乐学

艺术文

本科

四年

120

山东省

舞蹈学

艺术文

本科

四年

40

山东省

.报名时间及地点:美术类专业220--21日、音乐类专业220--22日在枣庄学院北校区体育馆报名(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

.报名办法:由考生本人持《山东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身份证(年龄不满16周岁的可用户口簿代替身份证)报名。

.报名程序: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费收缴——报名登记注册、打印《专业准考证》——考生校对《专业准考证》信息——在《专业准考证》加盖印章——发放准考证,报名处存《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费收据、《专业准考证》存根。

.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专业

时间

测试科目

分值

美术学

222

上午830-1200

素描(默写)

占总分的50%

艺术设计

下午1400-1730

彩画(默写)

占总分的50%

动画

音乐学

223

上午930-11:00

音乐学、舞蹈学笔试

占总分的25%

舞蹈学

舞蹈学从223日下午1400开始技能测试到224日;音乐学技能测试时间225日到228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安排)

音乐学技能测试:视唱、主项、副项

舞蹈学技能测试:基本功、舞蹈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舞蹈即兴表演

占总分的75%

.测试地点:(一)美术类专业考区: 1、理工教学楼考区   2、理工实验楼考区    3、美术楼考区 

(二)音乐类专业考区: 1、多媒体教学楼(笔试)2、音乐楼演播厅(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3、舞蹈房(舞蹈学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须知

    (一)美术类考生须知

1.学校测试号报名时随机产生。试卷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学校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考试的所有信息,严禁污损。

    2.每个考场安排考生30名,2名监考教师,要求美术类考生上午810,下午1340在相应的考区前集合。考生凭县区报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三个原件、缺一不可)提前十五分钟入场。

3.考生进入考场按要求就座后,将县区报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打开,经监考教师逐一核实,考试哨响后才能开始答卷。

4.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60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离开考场须由监考教师在准考证上签字。

5.考生试卷不得留边框,不得用胶带纸固定,一律用四个图钉固定四角。

6.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题内容,不得在试卷上画小构图。

7.考生一切考试用品自备,考试中不准互相借用。

8.考生在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污损考场墙面、地面。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不准互换位置,严禁冒名顶替。

9.考试终了哨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坐在座位上不动,等候监考人员将全部试卷收好,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音乐类考生须知

A笔试

1.音乐类考生在223915分到达多媒体楼考区,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身份证(三个原件缺一不可)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纸张和通讯工具等物品,只能用常用颜色的圆珠笔或钢笔答题,入座后将三证放在桌面左上方。

2.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交卷者不准离开考场。离开考场须由监考老师在学校准考证上签字。

3.考生在试卷指定位置答题,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带有标记性的文字或图案。

4.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吟唱出声,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严禁冒名顶替。

5.当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坐在座位上保持安静,等候监考人员将试卷收好检查无误宣布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违反上述考场规则者试卷一律作废,成绩以零分计,取消考试资格。

B技能测试

1.考生务必注意技能考试时间通知,点名不到或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学专业视唱试题采用五线谱和简谱两种形式。考生任选一种,但不得中途更改。

3.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身份证(三个原件缺一不可)进行技能测试,并随机抽取测试顺序。

4.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声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舞蹈,考生自选其中两项为主、副项; 主项非声乐的考生副项必须是声乐; 舞蹈学专业技能测试:基本功、舞蹈作品表演、舞蹈即兴表演

5.技能考试钢琴伴奏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需放录音带,应事先做好一切准备,不得拖延考试时间。

.注意事项

1.音乐类专业考生在测试期间所需乐器(除钢琴外)、服装和美术专业考生所需绘画用具、颜料等一律自备。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向考生发放《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在我院招生网页公布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3.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4.请全体考生务必注意临时通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报名考试地址:枣庄学院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邮编:277160

招生办电话:06323786721      E_mailzsb@uzz.edu.cn      

                    3786037      网址:http://www.uzz.edu.cn

欢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枣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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