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影视艺术技术(计算机艺术创作)B类专业考试科目更改的通知
上海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数码艺术学院影视艺术技术(计算机艺术创作)B类专业考试科目原是由“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和“才艺表演”两部分组成,现取消“才艺表演”部分,今年该专业艺术考试仅进行“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一个部分。
由于考试科目的变化,该专业的录取原则相应地更改为:“按照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成绩的20%和文化成绩的8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由此,计算公式更改为:成绩计算公式=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成绩(满分100分)×(高考文化总分/100)×20%+文化成绩×80%。
招毕办
200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