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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08年艺术专业生(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2008-1-24 15:14:03

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南方名城广州。 1981 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95 年通过“ 211 工程”部门预审,进入国家面向 21 世纪重点建设的大学行列; 1999 年底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估,成为全国第一批“本科教学优秀学校”;同年,经科技部、教育部批准,成立国家大学科技园; 2000 年,经批准成立研究生院; 2001 年,实行新一轮部省重点共建,学校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 985 工程 ”)行列。经过 50 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成为立足华南,面向全国,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 2004 年 ,其前身为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 2002 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 2004 年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同年增设艺术设计学和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并招收本科生, 2005 年艺术设计学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 2007 年开始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艺术学院现有音乐学系、器乐系、声乐系、舞蹈系、艺术设计系及华南理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有三个二级学科——音乐学、舞蹈学、艺术设计学。首任院长为文学(音乐学)博士 何平 教授。学院现有高级职称教师 16 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 30 人;在校本科生 981 人,西方音乐史、器乐表演、声乐表演、设计艺术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22 人。附设有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华南理工大学交响管乐团、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合唱团及青年舞蹈团。艺术学院还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担 任客座 教授、兼职教授, 2005 年 12 月 28 日 ,享有国际盛誉的青年钢琴家郎朗被授予客座教授称号,成为华南理工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客座教授。
  艺术学院位于风景优美的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拥有独立的艺术学院大楼,配备有音乐厅,学术报告厅,管弦乐排练厅,舞蹈排练厅,合唱排练厅,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电脑设计室,天光画室,展览厅,拥有包括多套管弦乐器、组合多媒体录放音响、 100 台钢琴在内的配置齐全的其他教学设施。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以新时期新的教育理念指导学科建设和发展,学生在学期间如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在大学三年级后跨院系修读其他专业课程(“ 3 + 2 ” 模式),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这使得学生就业前景十分广阔,毕业生可以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文化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文化宣传部门及其它相关领域担当重任。

一、招生专业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 4 个本科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设计学 。

1. 音乐学专业 学制四年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专业所含方向:

①音乐史论

②音乐理论

专业课: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音乐美学基础、音乐学概论。

专业基础课: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配器、作品分析、钢琴等。

 

2. 音乐表演专业 学制四年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本专业所含方向:

①声乐演唱

②器乐演奏(含钢琴)

专业课:演唱、演奏、合唱、合奏、重唱、室内乐、二十世纪音乐演奏风格、音乐文献、表演基础、形体、声乐文献、外语语音等。

专业基础课: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民族音乐概论、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钢琴等。

3. 舞蹈学专业 学制四年

在教学设施方面,舞蹈专业除了与音乐专业资源共享外,还有舞蹈练功房 8 间,大型舞蹈排练厅 3 间。本专业所含方向:

①中国民族民间舞

②古典舞

专业课:舞蹈基训、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舞蹈编创、舞蹈文献等。

专业基础课: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乐理、视唱练耳、民族音乐概论、作品分析、钢琴、民间舞蹈文化教程、舞台色彩、运动解剖学等。

4. 艺术设计学专业 学制四年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是一个充满创造力和生命力的年轻学科。该学科设在华南理工大学这样一所综合性大学中,充分享有其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科交叉和融合提供了天然的契机和空间,使得学科发展前景生机勃勃。

本专业所含方向:

①产品造型设计

专业 主干课:素描、色彩、设计程序、三大构成、综合构成、陶艺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 、 制图、

人机工程学、结构设计、设计表达、材料应用与成型、改良性造型、设计工艺、制造模型、设计分析、设计概论、艺术概论、中外设计史、工程预算与施工、消费心理学、市场营销学、系统设计等。

② 空间设计

专业主干课:素描、色彩、建筑速写、构成艺术、透视原理、专业制图、室内外效果图技法、装

饰材料与装修构造、办公环境设计、住宅室内设计、酒店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商业环境设计、声光机电、模型工艺、综合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③综合艺术与材料表现

专业主干课:素描、色彩、中国画、图案、工艺雕塑、效果图技法、构成艺术、环境总体设计、

艺术概论、漆画、陶艺设计、版式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 CI 设计、摄影、中外美术史、中外美术作品欣赏 、 书法、版画、油画、材料工艺、书籍装帧、包装设计、平面广告、容器造型等。

④陶瓷艺术专业

专业主干课:建筑陶瓷设计、卫浴陶瓷设计与制作、现代陶艺材料应用与制作、 书法、中国工艺美术史、素描、色彩、图案、中国画、装饰画、泥塑、 计算机辅助设计 、 3D 设计、陶瓷美术史、新彩、粉彩、古彩、青花、陶艺创作、陶瓷造型设计、展示设计、环境艺术、制图设计、艺术概论、中外陶瓷艺术欣赏、构成艺术等。

⑤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

专业主干课: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中外服装史、服装材料学、服装生产工艺与设备、服装工效

学、服装设计原理、服装结构、成衣纸样与工艺、服装工业制版、市场营销、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二、报名

•  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  我校 2008 年艺术专业考试报名采取 现场报名 的方式。考生本人携带 所在省统一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学校或单位介绍信 、 身份证 、 高考准考证 、 学历证明 (应届生持学校证明,往届生持毕业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 照片 3 张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  报考我校的艺术专业考生,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多次成绩无效。

•  港澳台侨地区艺术专业考生需报名参加我校广州考点专业考试,文化课参加联合招生考试

(详见《华南理工大学 2008 年港澳台侨地区招生细则》)。

•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 2005 】 236 号文,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

考试费 125 元 / 人,省外考点 160 元 / 人,复试收费待物价局批准。学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为准( 2007 年我校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 10000 元 / 人 · 年)。

 

三、专业考试安排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中,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专业采用初试、复试、复审形式(复审在本校进行,无须考生本人参加);艺术设计专业先进行招生考试,拟录取学生将进行复试(时间、地点另定)。

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下表(未设考点省市考生可到相近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008 年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地点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历层次

学

制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初试

复试

音乐学

音乐学

本

科

四

年

70

初试可选音乐表演专业其中任意一科考试,内容与其相同。

1. 音乐常识。

2. 作文。

3. 加试钢琴。

4. 视唱、听写、乐理。

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

声乐演唱

(自选两首)

自带伴奏。

1. 声乐演唱

(自选两首,其中一首可与初试重复)。

2. 视唱、听写、乐理。

器乐演奏

(含钢琴)

器乐演奏

自选不同风格乐曲一首。

1. 演奏音阶、练习曲和不同风格乐曲一首(与初试曲目不相同)。

2. 视唱、听写、乐理。

钢琴演奏

演奏一首奏鸣曲,要求是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1. 演奏一首奏鸣曲,要求是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与初试曲目不相同)。

2. 演奏一首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的练习曲或复调作品或中外乐曲。

3. 加试视奏。

4. 视唱、听写、乐理。

舞

蹈

学

中国民族民间舞

本

科

四

年

35

基本条件测试,身材比例,软开度,技能表演组合。

身高要求女 160cm 以上,男 168cm 以上。

舞蹈能力测试,舞蹈表演,即兴舞。

古典舞

艺术设

计

学

产品造型设计

本

科

四

年

125

1. 素描

2. 色彩

空间设计

综合艺术

与材料表现

陶瓷艺术专业

服装设计与工程

服装设计与表演

1. 素描

2. 色彩

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需进行专业基本条件测试,加试才艺表演,身高要求女模 173cm 以上、男模 182cm 以上。(报考服装表演专业考生的素描、色彩成绩仅做参考)

备注:艺术设计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2008 年各招生专业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专业

考点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山东

( 潍坊 )

潍坊市招办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 418 号)

2 月 23 、 24 日

2 月 25 日

四川

(成都)

成都 18 中

( 成都市白果林小区金罗路 4 号 )

2 月 25 、 26 日

2 月 27 日

甘肃

(兰州)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 5 号)

3 月 2 、 3 日

3 月 4 日

陕西

(西安)

西安工程大学

( 西安市金花南路 19 号 )

3 月 14 、 15 日

3 月 16 日

广东

(广州)

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

艺术学院B11

(广州大学城)

3 月 5 、 6 日

3 月 7 至 10 日

艺术设计学

广东

(广州)

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西区体育馆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81 号)

2 月 19 、 20 日

2 月 21 日

甘肃

(兰州)

兰州铁路第三中学

(兰州市和政路东街 284 号)

2 月 20 、 21 日

2 月 22 日

山东

( 潍坊 )

潍坊市招办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 418 号)

2 月 23 、 24 日

2 月 25 日

河南

(郑州)

郑州市二七区铁六中

(郑州市中原东路 124 号)

3 月 1 、 2 日

3 月 3 日

湖北

(武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 21-22 栋)

3 月 2 、 3 日

3 月 4 日

四、认定及录取办法

1.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认定。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 2008 年 4 月初寄发《华南理工大学艺术专业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课统考。

2. 在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作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成绩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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