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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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08年美术类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江汉大学 2008-2-1 17:07:55

江汉大学2008

美术类专业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

招 生 简 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学历、人数及地区

类别

专业(方向)

学制

学历

招生

科类

人数

学费

(年)

招生地区

美术学(美术教育、综合美术、绘画)

四年

本科

文理

兼收

80

10000

湖北 山东

广西

河北 江苏

河南 山西

安徽 黑龙江

江西 湖南

云南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

动画设计)

四年

本科

文理

兼收

620

10000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营销)

10000

服装表演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四年

本科

文理

兼收

40

10000

总计

740

 

 

 

 

 

 

 

 

 

 

 

 

 

 

 

 

 

 

二、招生对象

面向湖北、山东、广西、河北、安徽、河南、湖南、山西、江苏、黑龙江、江西、云南等省区,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普通高中或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待业或从业青年。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能坚持正常学习。

3、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技能,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考生,须五官端正,体型合格,男性身高须在1.75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65以上,有一定的服装表演的基础能力与专业潜能。

4、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区规定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非计算机网络报名的地区还须携带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三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

2、交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5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区,按当地标准执行。

3、考生须认真填写《江汉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报名登记表》(可在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下载),选报专业类别志愿(只须在方框内打“√”),并准确无误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所在省区考生号或高考报名号。

五、考试办法

1、报考美术类专业的湖北省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专业公共基础课(素描、速写、色彩)联考,联考成绩即为考生专业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课考试。

2、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外省(山东省除外)考生除须参加所在省区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联)考外,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3、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的湖北省和外省区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六、考试科目与要求

专业(方向)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

美术类

素描

人物头像默写。时间180分钟

速写

人物速写。时间30分钟

色彩

静物默写。时间180分钟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形体测试

测试身高、体重、体态、五官、面形、肤色、比例、气质(着泳装,自备)

时装步

测试立姿、造型、步态、音乐节奏感等

特长展示

健美操、舞蹈或其它才艺表演(任选一项)


七、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

省区

专业(方向)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湖北省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37-9

315

江汉大学艺术学院

山东

美术类

218-19

220

潍坊市奎文区委党校

服装表演

218-19

220  

美术类

222-23

224

临沂市七中

湖南

美术类

217-18

219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长沙)

黑龙江

美术类

1 23-24

1 25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

河北

美术类

33-4

36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

美术类

223-24

225

太原师范学院

江苏

美术类

227-28

229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美术类

227-28

229

南京市三十九中

江西

美术类

225-26

227

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南昌)

安徽

美术类

33-4

35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

广西

美术类

34-5

36

南宁市五中     

云南

美术类

125-29

130

云南艺术学院(昆明)

河南

美术类

122-23

124

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系

特别提示:

1、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除山东省外)统一于315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汉大学艺术学院参加报名和考试。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区报名和考试。

八、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美术类专业:满分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形体测试75分,时装步15分,特长展示10分。

九、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

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 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省区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发放专业合格证。对专业统(联)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省区,按生源所在省区规定执行。

十、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照下列规则录取:

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64比例折算合成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湖北省考生实行自主招生,即由学校自主确定专业合格标准,自主确定文化录取分数线。

对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并已与我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的考生优先录取。

特别提示:凡取得专业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须在美术类招生计划中按专业方向选报若干个高考专业志愿,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序次择优或调剂录取。

十一、有关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绘画工具自带。

 2、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初公布,考生可登陆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http//zjc.jhun.edu.cn)直接查询,我校不发放书面成绩或进行电话查询。专业合格证将根据本人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给本人。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电话:02784237298(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30056

学校网址:www.jh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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