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2008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北京体育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办学历史、深厚文化底蕴和扎实办学基础的高等院校,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惟一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院校和惟一进入“111引智计划”的高等体育院校,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学校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筹建于1952年,1953年举行开学典礼,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学校位于海淀区信息路,毗邻圆明园遗址公园,占地面积1340余亩,建筑面积约40余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教育学院、竞技体育学院、武术学院、管理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7所学院,体育传媒系、外语系、体育艺术系等3个系,附属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和附属体育中等专业学校2所附属学校。学校还设有国际交流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实验中心、科学研究中心等二级教学单位。此外,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设在我校。学校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国家体委优秀重点学科、10个国家体委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设有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3个学科门类6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和5个学科门类10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高校师资学位授权点,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公共事业管理、新闻学、体育产业管理、应用心理学、英语、表演、运动康复与健康等12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籍学生约13000名,其中本科生6500余名,硕士生950余名,博士生300余名。
学校与22个国家和地区的43所大学和体育组织建立了校际关系和友好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师生交流、远程教学等合作;在全国21个省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韩国设立了31个成人教育教学站点;与北京学院路地区16所著名高校建立了教学共同体,使北体大的学生可以到这些重点高校学习,共享优越的教学资源。近三年学校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均达到92%以上。
学校拥有现代化教学楼、科研楼,教学楼内全部为多媒体教室,共有座位8723个。学校还拥有室内训练馆25个、室外运动场39个,图书馆藏书83万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958名,其中师资510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44名,博士生导师60人,硕士生导师142人,在国际国内各类体育组织任职人员100多人。
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享誉国内外的专家学者、教师、教练员、运动员和高级管理干部等优秀人才,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国际奥委会曾分别授予学校三任校长“奥林匹克运动银质奖章”、“体育运动研究奖”和“运动教育奖”;国家体育总局曾分别授予学校“27届奥运会贡献奖”(获3金2银2铜)、“28届奥运会贡献奖”(获10金3银),授予366人“新中国体育开拓者”称号以及75人“全国体育运动(工作)荣誉奖章”等。学校有41人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杰出贡献奖章”及“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60多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北京体育大学2008年面向全国招收
艺术类表演专业(体育表演艺术)本科生
一、表演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掌握表演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并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专业表演团体、表演性组织、学校、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从事表演、教学、编导工作的一专多能型的优秀体育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基本理论与技能、体育表演剧目、艺术概论、文学修养、中外美术欣赏、美术史、外国音乐欣赏、音乐基础理论、音乐制作、编导理论与实践、芭蕾基础训练、现代舞基础训练、流行舞、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中国舞、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等。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就业方向:国际国内体育表演性组织、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学校、专业表演团体、健身俱乐部等部门。
二、招生计划
2008年计划招生150人。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16~22岁,即:1986年9月1日~199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专业基本要求
1.具有一定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
2.身高要求(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体育舞蹈:男1.72米(含)以上,女1.60米(含)以上;
健美操、舞蹈:男1.72米(含)以上,女1.62米(含)以上。
四、报考要求
(一)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市、县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
(二)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如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艺术类相应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获得专业合格证书;
(四)考生文化课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我校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待现场报名。
1.报名程序
考生须登录http://zs.bsu.edu.cn,北京体育大学本科招生信息主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须准备1张1寸免冠数码证件照(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300KB,照片清晰完整),将数码照片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yishu@bsu.edu.cn,在电子邮件中须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2.报名时间:2008年1月7日 ~ 2月15日
(二)邮寄确认材料、汇款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处邮寄下述资料及费用,经我校招生处审核同意后,该生网上报名状态栏即显示“报名通过”字样。
1.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已填写好的个人报名信息表(《北京体育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须在报名信息表照片处贴上与上述数码证件照同版1寸照片,并在该表最末行个人签名处本人签字确认。
2.在当地招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时,由招办开具的带有本人考生号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如《 XXX省(市、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卡复印件1份。
4.费用:报名、考务费180元(含报名及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请按照下列“汇款相关信息”要求,于2008年2月16日前汇到北京体育大学账户。(财务处电话:010—62989602)
汇款相关信息:
账户名称: 北京体育大学
帐 号: 7112810182600028211
开户行名称: 中信银行北京上地支行
汇款用途: 务必写明:艺术测试 (考生姓名、省份)
注意:请考生在2008年2月16日前(以寄出材料邮戳为准)将以上确认材料和汇款凭单的复印件一并邮寄到我校招生工作处。
(三)考前报到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准考证(报考证)原件于考前1~2天到我校报到(校内报到地点,我校将在本科招生信息主页上另行通知),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六、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2008年2月23、24日(初试、复试)
(二)考试地点:北京体育大学校内
(三)考试设项:体育舞蹈
健美操
舞蹈
三个考试项目,考生可以任选其一。
(四)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1.体育舞蹈(标准舞、拉丁舞)
初试(满分50分):
(1)基本形态:身材比例和形象 (满分20分)
(2)综合素质:芭蕾基本技术组合(满分30分,时间为1分钟以内)
复试(满分50分):
体育舞蹈组合动作,包括自选舞种(时间为1分钟)和抽选两个
舞种(时间各为30秒),音乐均由我校提供。
2.健美操(竞技健美操、啦啦队)
初试(满分50分):
(1)基本形态:身材比例和形象 (满分20分)
(2)综合素质:健美操自编难度动作组合或啦啦队自编技术技巧组合 (满分30分,时间为40秒钟以内)
复试(满分50分):
健美操自编成套动作或啦啦队自编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45秒±5秒),音乐自备。
3.舞蹈(中国舞、现代舞、芭蕾舞、流行舞)
初试(满分50分):
(1)基本形态:身材比例和形象 (满分20分)
(2)综合素质:技术技巧组合(满分30分,时间为1分钟以内)
复试(满分50分):
剧目表演(时间为1分30秒以内),音乐自备。
注意事项:
1.报考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考试中所需音乐由我校提供。
2.报考健美操、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所需音乐须由考生本人自备CD盘,并且CD盘上应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3.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4.考生须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zs.bsu.edu.cn),详细查阅《2008年北京体育大学表演专业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
七、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察,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
学费:10000元/学年 住宿费:750~1200 元/学年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48号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 010—62989342或010—62989047(招生工作处)
010—62962610(体育艺术系)
学校网址: http:// www.bsu.edu.cn
招生主页: http://zs.bsu.edu.cn
电子邮箱: yishu@b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