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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东北电力大学 2015-12-25 15:26:30

录取原则:

  (一)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非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20%+专业课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我校将在东北电力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及校考合格名单,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咨询微信公众平台查询校考是否合格,校考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方可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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