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奖学金和助学金,设有“平山郁夫奖学金”、“枫华奖学金”、“张仃励学金”、“袁运甫艺术奖学金”等奖励基金以及对困难学生的大力资助行动,对激励学生成才和学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学院实行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制度,每届近30%毕业生直接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学院历届毕业生素质优良,受到了社会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他们分布于国家机关、新闻出版、高等院校、文化艺术团体、研究院(所)和各种相关企业单位,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国家建设,为繁荣和发展我国的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下,学院坚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符合时代要求的复合型、创新型杰出艺术人才为目标,为建设成为世界著名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2016年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热爱并有志于从事艺术设计、美术创作和艺术理论研究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色弱;
⑷ 省级美术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⑶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 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或参加我院专业校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⑸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 2016年我院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港澳台侨生。
二、报考规定
1.专业考试考点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 序号 | 城市 | 现场确认地点 | 考点学校及地址 | 
| 1 | 北京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①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② 北京服装学院(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街甲2号) ③ 中央工艺美院附中(东城区东直门外胡家园社区23号楼)  | 
| 2 | 沈阳 |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 |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路146号)  | 
| 3 | 郑州 | 郑州市第106中学(郑东新区校区) | 郑州市第106中学(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 | 
| 4 | 南京 | 南京晓庄学院 | 南京市北圩路41号 | 
| 5 | 长沙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 现场确认时由省高招办统一分配 | 
| 6 | 广州 | 广州美术学院 | 广州美术学院(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 
| 7 | 成都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 
| 网上报名日期 | 2016年1月4日10:00-2月17日24:00 | 
| 现场确认日期 | 2016年2月24 -25日,8:00-18:00(所有考点) | 
| 专业考试日期 | 2016年2月27日(所有考点) | 
| 注: 1. 北京考点容量有限,报名额满即止,考生可以选择其他考点参加考试。 2. 对于江苏、河南、湖南、广东四省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须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其中广州考点只接受省内考生报名,其他省份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3. 特别说明: ① 报考我校的湖南省考生无需在湖南省考试管理系统报名、交费,仍需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到现场参加现场确认。 ② 报考我校的北京市考生如网上未能选择到北京考点,请先选择其他考点并完成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和《北京市美术联考证》到美术学院确认北京市考生身份后可以修改考点,请关注报名系统中公告栏中通知。 4. 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统一在清华大学参加现场确认及专业考试。 5. 请考生自觉遵守以上规定,违者责任自负。  | |
2.报名办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场交费。
(1)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第一步: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oin-tsinghua.edu.cn),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本科招生报名系统”页面,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系统,点击美术学院“申请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基本信息过程中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电子照片及省联考合格证电子照片;
第三步:填写申请信息,选择报考专业及专业方向,填写省份、省考生号、毕业中学等信息;
第四步:选择考区;
第五步:网上交费,报考费金额100元。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交费(银行卡种类参见交费信息网页提示);
第六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注:
①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并务必记住用户名及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从已注册的邮箱中收到新的密码,请务必填写有效邮箱。
②个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应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不要强行修改图片后缀,否则照片将无法打印。
③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及省联考合格证照片应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
④若在填写基本信息时未上传联考证,需要在打印报名表之后将联考证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中指定位置。
⑤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方能参加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到网上报名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核对照片、身份证原件及省联考证原件。审核通过领取《准考证》。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身份证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2016年省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如未上传则需将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应届考生需提交高中阶段(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成绩单原件一份,往届考生需提交高中三年成绩单原件一份及高考成绩证明一份。
注:报名系统关闭前,考生可上网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最终上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要与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并对报考材料的准确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 招生专业 | 
 招生 人数  | 
专业名称 | 名额 | 考试科目及满分值 | 招收学科 | 学制 | 学历 | 
| 
 设计学类 
  | 
17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 | 1. 素描(250分) 2. 速写(250分) 3. 色彩(250分)  | 
文理兼收 | 四年 | 本科 | 
| 陶瓷艺术设计 | 10 | ||||||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
| 环境设计 | 30 | ||||||
| 产品设计 | 15 | ||||||
| 产品设计(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 15 | ||||||
|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15 | ||||||
| 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 | 10 | ||||||
| 动画 | 10 | ||||||
| 工艺美术(纤维艺术) | 10 | ||||||
| 工艺美术(玻璃艺术) | 10 | ||||||
| 
 美术学类 1304  | 
55 | 绘画(中国画) | 10 | 1. 素描(250分) 2. 速写(250分) 3. 色彩(250分)  | |||
| 绘画(油画) | 10 | ||||||
| 绘画(版画) | 10 | ||||||
| 雕塑 | 15 | ||||||
| 摄影 | 10 | ||||||
| 艺术史论 130101  | 
15 | 艺术史论 | 15 | 
 文化测试 (语数英,300分) (100分)  | 
文科 | ||
| 合计 | 240 | ||||||
| 备注 | 
 
 1.学校招生代码:10003。  | ||||||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试卷规格 | 考试用具 | 备 注 | 
| 设计学类 | 色彩(命题创作) | 3小时 | 八开 | 水粉或水彩 | 
 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 
| 素描(命题创作)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
| 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
| 美术学类 | 色彩(人物写生) | 3小时 | 四开 | 水粉或水彩 | |
| 素描(人物写生)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
| 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
| 艺术史论 | 文化测试(语数英) | 3小时 | 钢笔或签字笔 | ||
| 作品评析 | 2小时 | 
2. 考试要旨:
素 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文化测试:旨在测试考生中学阶段所学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的掌握。
作品评析: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3.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对在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考生所在省考试院,考试院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 为保证考试公平、防止考生替考等违纪行为,专业考试时学院将采取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