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一)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该专业考生须取得我院校考合格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单科顺序:语文、外语、文(理)综合、数学。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注:河北省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河北校考点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二)艺术设计学专业(本科)、绘画专业(本科)录取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相应类别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详见我院2016年招生章程。
有关规定
(一)凡参加我院组织专业课校考,并被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二)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