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产品设计 |
环境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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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表演 |
安徽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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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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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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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13 |
15 |
7 |
2 |
广西 |
4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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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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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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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5 |
4 |
2 |
1 |
湖北 |
1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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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6 |
6 |
2 |
0 |
江苏 |
7 |
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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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5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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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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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3 |
5 |
3 |
1 |
浙江 |
9 |
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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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0”计划的省(区、市)考生成绩达到录取要求者,将使用未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表中未列数字的省份2016年该专业(方向)暂不招生。
2016年我校设计学(艺术类)涵盖的产品设计专业(专业国标代码为:130504)计划招收55人,环境设计专业(专业国标代码为:130503)计划招收55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国标代码为:130505)计划招收30人(其中服装设计与表演6人)。以上三个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二、报名事项
1.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杭州、郑州、桂林、广州(2)网络报名:南京、淄博;考生本人携带所在省统一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二代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广东省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在220分以上(含220分)方可报名。
3.报考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的考生,我校只承认其第一次术科考试成绩,多次成绩无效,设点省市考生必须在当地考点参加术科考试,否则成绩无效。非设考点省份考生仅限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
4.港澳台地区考生需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文化课需参加联合招生考试。
5.考试中需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绘画,凡随意添加物品或物品数量、明显更改形状和颜色的考卷视为无效。
6.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设计学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175元/人,省外考点210元/人(注:广州考点采用刷卡缴费,不设现金收费)。学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为准(目前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三、专业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包括:素描、色彩。其中,“服装设计与表演”考点仅限广东省、河南省、山东省。身高要求:女性172cm以上、男性182cm以上。考试内容:①专业基本条件测试(考生自备泳装、服装、高跟鞋等道具进行此项考试科目);②才艺表演(自备伴奏音乐CD盘及服装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③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不参加素描和色彩科目考试,其联考成绩要求以各省招生政策为准。
2.以上三个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考生。
3.取得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术科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需按合格证上的网址选择填报专业方向以及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如不按要求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则视为服从调剂。考生需在产品设计专业中选择产品造型与设计或陶瓷艺术与设计方向、环境设计专业中选择环境艺术设计或公共艺术与设计方向,进行特色培养。新生在入学后四周内根据各专业方向规定人数,依据学生在网络填报的志愿和参加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术科考试的成绩确定专业方向。
4.各考点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点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江苏 (南京)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
详情登录江苏省考试院网站 (点击进入) |
2月1日 |
浙江 (杭州) |
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市仓前区海曙路5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
1月29,30日 |
2月1日 |
山东 (淄博) |
山东理工大学 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近市体育中心) |
详情登录山东省考试院网站 (点击进入) |
2月18日 |
河南 (郑州) |
郑州市铁六中学(106中学)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东路124号) |
2月16,17日 |
2月18日 |
广西 (桂林) |
广西师范大学 (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
2月21,22日 |
2月24日 |
广东 (广州) |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西区体育馆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
2月26,27日 |
2月28日 |
注:非广东考点仅限本省考生报考。
四、认定及录取办法
1.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术科考试成绩划定“全国统一合格线”,择优认定;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者,我校将不发放合格证,并视具体情况调整招生省份生源计划。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2016年4月中旬提供在线打印《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仍需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课统考。
2.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计划采用文理综合编制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在取得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广东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220分以上(含220分))及《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者,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