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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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新闻摄影专业考试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2008-11-25 11:21:30

新闻摄影专业考试

1.考试报名:考生于2009年1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江苏省2009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到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美术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办理报考手续。

2.考试时间:2009年1月3日(含晚上)。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4.考试科目:

(1)摄影基础知识;

(2)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

上述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注:新闻摄影专业与我校美术学院摄影专业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同时兼报我校新闻摄影专业和摄影专业。

(三)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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