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
为了保证赤峰学院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赤峰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名称:赤峰学院 二、学校代码:10138 三、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四、学校网址:http://www.cfxy.cn 五、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和继续教育。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 、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八、招生计划:
九、专业考试内容: 十、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美 术 类 专 业
音 乐 类 专 业
学 前 教 育 专 业
注:区外考试时间若与本表不符,以本省公布的时间为准。 请区外考生注意本省公布的报名、考试时间。 十一、收费标准: 每人每科50元 十二、兼报原则: 1.音乐类: u 音乐学专业可兼报学前教育、舞蹈表演专业。 2.美术类: u 美术类两个专业可互相兼报。 u 山东省、安徽省的美术类考生可兼报学前教育专业。 3.学前教育: u 学前教育专业不可兼报其它艺术类专业。 十三、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 专业考试分省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发证比例为1:4。成绩合格的区外考生由赤峰学院发放《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区内考生请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赤峰学院网查询考试结果。 十四、录取原则: 报考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通过我院相应专业考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及音乐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40%+专业课60%)、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五、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专业层次 学费(元/年) 美术学 本科 6500 美术学(蒙授) 本科 5200 艺术设计 本科 6500 音乐学 本科 6500 音乐学(蒙授) 本科 5200 学前教育 本科 3500 舞蹈表演 专科 6500
赤峰学院 2008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