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
培养层次 |
招生计划 |
备注 |
音乐学(含音乐表演、音乐理论方向) |
本科 |
100名 |
面向全国 |
舞蹈学 |
本科 |
40名 |
面向全国 |
美术学(含师范方向) |
本科 |
60名 |
面向全国 |
艺术设计 |
本科 |
90名 |
面向全国 |
音乐教育 |
专科 |
30名 |
面向宁夏 |
艺术设计 |
专科 |
30名 |
面向宁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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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没设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统考,考试科目、考点、时间由该省级教育考试院确定。
四、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艺术类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面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后择优录取。
2.凡在省、市、自治区各种艺术类比赛中获奖者或通过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五级以上者,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3.录取步骤和办法:①高等艺术院校提前录取。②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在考试结束后,学校聘请各专业教师进行评卷,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均按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划定预选分数线,于3月底前向考生寄发《专业课成绩合格通知单》。③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④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
4.凡我校在该省没设考点且有艺术招生计划,录取时依据当地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成绩录取。
五、入学规定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艺术类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宁夏 银川市 宁夏大学招生办 邮 编:750021
联 系 人:倪 彬 蔡 勇 电 话:(0951)2061897
E-mail:nib@nxu.edu.cn
简章及成绩查询网址:http://zs.n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