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3773考试网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正文

湖北师范学院2009年美术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师范学院 2009-1-6 16:45:08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考试科目

招生省份

1

美术学(美术教育、油画、国画、水彩等)

130

素描

色彩

湖北 山东 浙江 江西   安徽 山西 四川 河北  江苏 辽宁 广西 贵州  福建 湖南 河南 广东  甘肃 内蒙古

2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60

3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65

4

工业设计

30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内蒙古

112-13

114

内蒙古师范大学设计学院

贵州

113-14

115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浙江

118-19

121

杭州师范大学

福建

21-2

23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湖南

22-3

24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江苏

23-4

25

南京市三十九中学

河北

25-6

28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

26-7

28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广东

27-8

29

华南师范大学

山西

27-8

210

太原师范学院

安徽

27-8

210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江西

28-9

210

江西师范大学

甘肃

28-9

210

兰州艺术学校

山东

29-10

211

济南市招办

河南

224-25

226

郑州市铁六中

湖北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省统考成绩。

四川

辽宁

三、报名考试及成绩查询

1、考生报名:考生凭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到网上公布的各考点现场报名,我校不接受函报。

2、报考费用:150/人。

3、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十天对外公布成绩,接受考生查询。公布方式为湖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www.zsxx.hbnu.edu.cn)和电话查询。成绩公布一周后,进行专业划线和专业合格证发放。对成绩上线的考生邮寄专业合格证,未上线的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单。

4、合格证发放:按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四、高考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校美术类专业学费标准:9000/年。

五、联系方式

校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82

邮编:435002

招生工作处:0714-6515015 6575861 6575862 6575863

传真:07146573009

Emailhbnuzsjyc@126.com

网址:www.zsxx.h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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