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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学院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

来源: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2009-1-8 22:36:22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位于江西省省会城市——具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南昌,主要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是一所以理学、文学、教育学为主,兼有工、法、管理、经济、历史等学科的多科性高等本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创办于1977年,1987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之一,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本科院校。现有6个硕士点,16个二级教学学院,46个本科专业,现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现有枫林、红角洲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183亩,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图书约100万册,实验中心(室)31个,计算机网络覆盖全校,出版发行有《职教论坛》、《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国外职业教育》3种学术刊物。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正高职称教师12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16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50余人,硕士生导师42人,享受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培养对象”、 入选“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等各类人才20余人,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48人。学校科研工作力量强、成果丰硕,2004年以来,主持研究各级各类项目76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20余项,省部级各类研究项目近400项。学校教师出版的著作、教材有177部,发表的论文中有436多篇次被SCIEIISTP三大国际检索收录。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2004年以来,在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英语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等各类竞赛和科技文化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项580项。学校健美操队员代表国家队夺得了我国健美操项目的首枚世界金牌,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特别贡献奖”。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每年均高于全省高校本科平均就业率,近年来一直保持在85%左右。学校连续两次在本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被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被教育厅授予“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办学以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大量人才,大量毕业生成为各行各业的精英和骨干,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学校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体育总局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重点支持建设地方示范性职业院校、国家健美操青少年培训中心。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目前已与美、日、俄、德、英、澳、加等国家高等院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协作关系。

二、学院概况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创办于一九七七年,目前我院在专业规模、师资力量、基本条件、办学水平等方面位于省内同类高校的领先地位。

学院拥有5000平方米的现代化音乐教学大楼,其中有110余间琴房、1000余平方米的音乐厅,有多个舞蹈房以及多媒体电钢琴教室、多功能形体教室、器乐合奏教室、合唱教室、综合教室和音乐编辑制作实验室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

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3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专业是省级品牌专业。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6名,其中正副教授16名,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一人,讲师22人。学院教师明德精业,教书育人,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成果突出。近几年来,教师们承担并完成各级各类课题数十项,如2007年学院院长黄玉英教授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江西客家音乐研究》获准立项,此项目为江西省音乐类首次。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700人,学风良好,就业率比较高。历年来,学生参加全省、全国重大音乐艺术演出和比赛,获得过许多奖项,其中二00五年获江西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独唱、大合唱一等奖,舞蹈、器乐、小品二等奖,同年获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节目(专业组)一等奖(2002级张红英同学)、大合唱二等奖。学院师生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大型文艺演出表现出色,赢得了各级领导和 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招生计划

专业

招生名额

学制

学历

江西省

外省

音乐学

15

80

四年

本科

音乐表演

5

25

舞蹈编导

5

20

合计

25

125

注: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艺术(音乐)类高考报名条件的艺术类(文)科考生。

2、身体健康,容貌端正。

五、专业考试

 1、江西省考生参加江西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全省联考,学校认可联考成绩。

2、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合格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见附表:《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09年艺术类(音乐)专业合格考试外省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

科  目

内容与要求

面试

1、演唱或演奏(自选一首,演唱需伴奏)

2、视唱(简谱或五线谱)

3、模唱(音程、节奏、和弦)

笔试

基本乐理

(二)音乐表演专业(演唱、演奏方向任选一)

科  目

内容与要求

面试

1、 演唱方向,自选不同风格声乐作品二首(需伴奏)

  演奏方向,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2、 视唱(简谱或五线谱)

3、 模唱(音程、节奏、和弦)

笔试

基本乐理

(三)舞蹈编导专业

科  目

内容与要求

1、能力测试

基本功测试

技巧测试(跳、转、翻)

自选舞蹈一个(时间为三分钟之内)

2、即兴编舞

根据所给音乐提示或字面提示即兴编舞

六、文化考试

学校不单独组织文化考试,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市、自治区)高考。文化成绩认同并使用考生高考成绩。

七、报名手续

江西省考生按省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在我校确定的考点和时间内,持本人有效户口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以及21寸免冠近照办理报名手续。

八、录取办法

江西省考生按江西省高招办的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必须符合生源所在地规定的基本录取条件,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中,按专业校考成绩(百分制折算后)的60%和高考文化成绩(百分制折算后)的40%相加计算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录取。

九、入学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经证实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的考生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项:

入学后的学费,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

招考咨询电话:07913815285(音乐学院)        E - Mail: caolu19851129@sina.com

07913823264(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     真:07913823264 

   监督电话:    07913805935

联 系 人:    老师    07913815285 (办)    手机:13870065517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     邮 编:330013

附: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09年艺术类(音乐)专业合格考试外省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2008年1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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