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音乐学专业
招 生 简 章(外省)
一、学校基本情况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学校分校本部、长清校区两个校区办学。校本部环境优美,古朴典雅,学术底蕴丰厚;长清校区湖光山色,气势恢宏,现代气息浓郁。
办学历史沿革 山东师范大学的前身山东师范学院成立于1950年10月,是在原华东大学教育学院和山东省行政干校的基础上组建的,系建国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高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时,原齐鲁大学物理、化学、生物三系同时并入。1981年8月,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办学层次较高、办学条件较好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2500多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3700多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12000人,长短期外国留学生200多人。
文化底蕴深厚 齐鲁大地素有“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美誉,是儒家思想的发源地,是中国教育发展的源头,具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成长在这片文化沃土上的山东师范大学,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发展并举,追求科学真理,传承齐鲁文化,培育优秀人才,熔铸了“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形成了“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和“爱国爱校,为人师表,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彰显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办学条件完备 学校总占地面积近4000亩(约258.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0.66万平方米。有各类本科教学实验室78个。有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山东省“十一五”重点实验室5个,山东省重点建设实验室5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有校级实习实训基地330个。图书馆总建筑面积24870平方米,藏书330多万册。建有多功能体育馆、田径场、足球场等各类现代化体育设施。
学科门类齐全 学校现设有23个学院,68个本科专业,拥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
教学成果丰硕 学校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引领教学改革,以系统的教学改革工程培育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90项。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教育学、生物科学两个专业分别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第一、二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精品课程19门,省级品牌专业6个。主编、参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564部,其中国家“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28部,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15部,有126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学校传承齐鲁文化,熔铸校园精神,形成了健康高雅、诚信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严谨治学、从严执教的优良传统,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保证了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高水平。
目前,学校正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干事创业,开拓创新,为建设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二、音乐学院和专业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山东省设立最早、学科层次最完整的系科之一,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是山东省音乐人才重点培养基地。
音乐学院设音乐学(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舞蹈系、音乐研究所、理论教学部。招生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等四个专业方向本科全日制学生,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中法合作办学音乐管理专业开始招生。音乐学院现有教职工70人,在职教授12人,副教授17人,硕士生导师20人,教师中有博士、硕士学位34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049人,硕士研究生169人,函授生350余人。
学院拥有多媒体电脑音乐室、音乐欣赏室、MIDI制作室、数码钢琴教室、音像资料室、图书资料室、录音棚、现代化多功能音乐厅、排练厅、舞蹈形体训练房等。琴房140余间,立式钢琴百余架,拥有音乐会演奏级斯坦威钢琴,多种乐器齐全。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严格,教学成绩显著。已培养出本科毕业生三千余人,主要分配在省内外高校、中等学校、部队、机关、文艺团体、广播电台、电视台及企事业单位。
学院拥有山东省第一个音乐学和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招收和声理论与教学研究、西方音乐史研究、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研究、声乐演唱与教学理论研究、钢琴演奏与教学理论研究、手风琴演奏与教学理论研究、舞蹈表演与教学理论研究等8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招收教育硕士,同等学力及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在新校区规划设计14000余平米,建有琴房240间,200平米舞蹈房7间,现代化音乐厅、排练厅,以及电脑音乐教室、数码电钢琴室、录音教室等先进教学设施。
音乐学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音乐研究人员以及社会所需的艺术教育工作者。
专业特点:理论性和实践性强,具有基本功扎实、专业全面的学科特点。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音乐教学法、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与欣赏、合唱指挥、电脑音乐、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
音乐学专业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具备音乐教师或音乐教学研究的培养条件,五官端正,无耳、喉疾病。
三、报名与考试:
1、报 名: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本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填写“山东师范大学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
2、考试科目:
音乐技能:限考2项,声乐必考,键盘、器乐任选一项,综合打分;视唱(随技能考试进行);听音。
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80分,听音10分、视唱10分。
3、考试时间、地点及招生人数:
省份 |
招生专业 |
招生名额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黑龙江 |
音乐学 |
20 |
2009.2.22-23 |
2009.2.24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湖南 |
音乐学 |
2009.2.22-23 |
2009.2.24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 |
吉林 |
音乐学 |
2009.2.25-26 |
2009.2.27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注:以上名额全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本科计划。
本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网 址:http://www.sdnu.edu.cn或http://www.music.sdnu.edu.cn
电 话:(0531)86180245(招生办)、86180608(音乐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