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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安排(辽宁)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的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周岁( 3.身高:女生 163~172cm,男生175~185cm。 4.体重:男体重要求在(身高 -105)后上下幅度在 5.视力:女生(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男生(单眼裸视力C字视力表0.7(含)以上)。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6.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7.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8.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 “X”形腿、“O”形腿。 9.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10.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参加并通过专业体检。 二、报考方法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考生填写姓名时须填写与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报名资格证)上相同的名字。 三、报考时间及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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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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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 |
2009年3月2-6日 |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办公楼214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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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艺术学院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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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京剧表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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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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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空中乘务) |
工程技术学院艺术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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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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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满分 |
考试内容及要求(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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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 |
200 |
弦 乐:专业条件(10)、模唱(10)、视奏(10)、唱腔演奏(70)、曲牌演奏(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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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乐:专业条件(10)、模唱(20)、节奏(20)、演奏(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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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京剧表演) |
300 |
唱(60)、念(60)、做(40)、打(40)、戏曲片段(100) (不少于15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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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
300 |
综合面试(100)(此项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量体(150)、特长展示(70)、模特技巧(80)(造型协调感、步态节奏感)(考生自备泳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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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空中乘务) |
200 |
面试(160)、口试(英语听力能力测试)((形体外观、风度举止、才艺展示、动作反应)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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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合格证发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