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3773考试网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正文

[图文]云南艺术学院2009年云南省招生简章

来源:云南艺术学院 2009-1-22 19:29:12

云南艺术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仅适用于云南省考生)

一、2009 年招收专业、学制、考试类型、录取原则及收费情况(表)  

注:一、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及省外计划分配详见云南省及相关省区每年四-五月的《招生报》。 

  二、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含三校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 

  三、录取时,文化与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今年凡报考艺术类各专业(含统考及非统考)的考生,均须先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资格报名手续,并领取《报考资格证》。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为: 

     (一)、资格报名时间:2008 年 12 月 8 日--12 月 12 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办法详见报考程序部分) 

     (二)、非统考、统考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 

      1.非统考专业报名时间:2009 年 1 月 3 日——4 日 

      2. 非统考专业考试时间:2009 年 1 月 5 日——9 日 

      3. 统考专业报名时间:  2009 年 1 月 10 日——11 日 

      4. 统考专业考试时间:  2009 年 1 月 13 日——17 日  

      (三)、省外艺术院校在昆设点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20 日 

      2.考试时间:2009 年 1 月 16 日——22 日

三、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 音乐学(师范类)本科及表演艺术(音乐表演方向)高职专科,总分 300 分 

      1.  音乐基础笔试—— (听音记谱 80 分,音乐基础理论 20 分,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 1 首,要求演唱完整,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3. 键盘及其它乐器演奏——(自选曲目 1 首,要求演奏完整,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二)、 美术学(师范类)、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本科及电脑艺术设计(分商业美术、艺术设计方向教学)高职专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总分 250 分。 

      1.  素描——造型准确,光影表现,限用铅笔。(三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限用水粉、水彩。(三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3. 速写——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造型准确。任选铅笔、碳笔、钢笔、圆珠笔等工具表现。(半小时,以满分 50 分计入总分) 

四、非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总分 300 分) 

      1. 乐理与练耳——笔试。(其中乐理 60 分,练耳 40 分,考试时间为 2 小时,以满分 100分计入总分) 

      2. 和声——笔试。(考试时间为 2 小时,以满分 60 分计入总分)     

      3.音乐创作——笔试。(《歌曲写作》[要求附钢琴伴奏谱]或《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为 3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4.器乐、视唱与面试——器乐以键盘为主,亦可加试其它乐器。(其中器乐演奏 20 分,视唱 10 分,面试 10 分,以满分 40 分计入总分) 

  (四)、 音乐表演(演唱)本科(总分 300 分) 

  1. 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 100 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以满分 130 分计入总分)  

  2. 视唱——(以满分 20 分计入总分) 

  3. 专业主科——(演唱考试要求: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形象目测、音域、音色测试、普通话朗诵[内容自选]。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五)、 音乐表演(键盘)本科(总分 300 分) 

  1. 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 100 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以满分 130 分计入总分) 

  2. 视唱——(以满分 20 分计入总分) 

  3. 专业主科——(钢琴考试要求:①车尔尼 740 以上练习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一首[序曲与赋格],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②音阶、琶音[任选一首三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关系小调]、视奏。手风琴、巴杨琴考试要求:①练习曲[车尔尼 299 以上或相等程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作品[巴赫二部创意曲或相等程度复调作品一首]、乐曲[外国或中国作品一首]。②音阶、琶音[C、F、G 大调;a、d、e 和声小调、C 大三和弦分解琶音、

    A 大三和弦分解琶音]、视奏。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六)、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本科(总分 300 分) 

  本专业方向含演唱、演奏(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斯、流行键盘、架子鼓、萨克斯)。 

  1. 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 100 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以满分 130 分计入总分)。 

  2. 视唱——(以满分 20 分计入总分) 

  3. 专业主科——(演唱考试要求:①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流行风格]。②规定曲目片断演唱测试。器乐考试要求:①音阶、练习曲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自选],要求演奏完整。②指定乐曲视奏、流行音乐和弦功能视奏。以满分 150 计入总分) 

  (七)、 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本科(总分 300 分) 

    本专业方向含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 

  1. 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 100 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以满分 130 分计入总分) 

  2. 视唱——(以满分 20 分计入总分) 

  3. 专业主科——(管乐考试要求:①西洋打击乐专业用木琴或马林巴演奏乐曲二首[曲目自选],其余专业演奏乐曲二首[曲目自选]。②西洋打击乐专业用小军鼓或定音鼓演奏练习曲一首;其余专业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视奏。弦乐考试要求:

    ①演奏乐曲 1—2 首[曲目自选]。②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一首、视奏。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八)、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本科(总分 300 分) 

  1. 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 100 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以满分 130 分计入总分) 

  2. 视唱——(以满分 20 分计入总分) 

  3. 专业主科——(自选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二首,视奏。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九)、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本科(总分 300 分) 

  1. 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 100 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以满分 130 分计入总分)   

  2.  视唱、面试——(其中视唱 20 分,面试 50 分,以满分 70 分计入总分) 

  3.  论文写作及音乐艺术常识——(论文写作 50 分,音乐艺术常识 5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十)、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含传媒版画)、美术学(专业类)本科、摄影(艺术摄影)

  本科(总分 200 分,三专业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 

  1. 素描——3 小时,造型准确,光影表现形体,限用铅笔。(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3 小时,色调准确,色彩表现力好,限用水粉、水彩表现。(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十一)、动画、艺术设计(服饰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民族民间艺术与设计)、摄影(商业摄影与媒体)、数字媒体本科(五专业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考试成绩选报相关志愿,总分 250 分) 

  1. 速写及动漫造型——3 小时,限用铅笔表现。(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3 小时,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十二)、表演(戏剧表演)本科(总分 200 分) 

  1. 集体小品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 30 分计入总分) 

  2. 命题小品——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 50 分计入总分) 

  3. 自备朗诵——文体不限。(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4. 特长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可进行小品、歌唱、舞蹈、艺术体操、美术、曲艺、器乐演奏等,考试用具自备。(以满分 20 分计入总分) 

  (十三)、导演本科(总分 300 分) 

  1. 命题导演小品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 影视剧评论——笔试。(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3. 命题讲述故事——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十四)、戏剧影视文学(总分 300 分) 

  1. 记叙文写作——根据规定材料写作。(以满分 120 分计入总分) 

  2. 影视剧评论——笔试。(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3. 面试——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 80 分计入总分) 

  (十五)、戏剧学本科(总分 300 分) 

  1. 记叙文写作——命题写作。(以满分 120 分计入总分) 

  2. 影视剧评论——笔试。(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3. 面试——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 80 分计入总分) 

  (十六)、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总分 200 分) 

  1.自备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命题朗诵——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 30 分计入总分) 

  3.命题讲述——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 70 分计入总分) 

  (十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总分 200 分) 

  1.  素描——(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十八)、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总分 200 分) 

  1.  基本素质测试——(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1)、穿泳装、整体形象目测(身高及身体比例测量) 

    (2)、自选舞蹈表演(要求穿形体服)
 
  2. 整体测试——(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1)、形体及舞蹈动作模仿 

    (2)、模特 T 台表演模仿(要求穿高跟鞋) 

  (十九)、舞蹈学本科(总分 400 分) 

  1.  舞蹈素质测试——(基本素质,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   舞蹈自选片段——(限 2 分钟以内,以满分 170 分计入总分) 

  3.   舞蹈基础理论——面试。(以满分 80 分计入总分) 

    备注:本专业今年限招女生。

  (二十)、表演(舞蹈表演)本科(总分 300 分) 

  本专业考试实行初、复试,初试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 

  1. 初试面试科目: 

  (1)、舞蹈能力测试 

  (2)、舞蹈自选片段 

  (3)、舞蹈即兴、模仿 

  2. 复试面试科目: 

  (1)、舞蹈能力测试——(以满分 120 分记入总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 3 分钟以内,以满分 120 分记入总分) 

  (3)、舞蹈即兴模仿——(以满分 60 分计入总分) 

  备注: 1、初试成绩不记入总分; 

      2、初、复试的舞蹈自选片段原则上要求两个不同的作品; 

      3、本专业今年招生男女不限。 

  (二十一)、 艺术教育本科(总分 400 分) 

  1. 舞蹈基本素质测试——(以满分 50 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本素质测试——(以满分 50 分计入总分) 

  3. 舞蹈自选片段——(限 2 分钟以内,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4.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二十二)、 舞蹈编导本科(总分 300 分) 

  1. 自创舞蹈片段——(限 2 分钟以内,以满分 90 分计入总分) 

  2. 即兴表演——(以满分 90 分计入总分) 

  3. 命题创作——(以满分 120 分计入总分) 

  (二十三)、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本科(总分 300 分) 

  1.   影片分析——笔试。(以满分 60 分计入总分) 

  2.   视听素质测试——笔试。(以满分 140 分计入总分) 

  3.   面试——(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1)、自我介绍 

     (2)、朗诵 

     (3)、艺术素质测试(包括文艺影视常识等) 

     (4)、艺术特长展示(除钢琴外,自备乐器或工具)

  (二十四)、 摄影(影视摄影)本科(总分 300 分) 

  1.  色彩——根据文字描述进行命题绘画创作,强调透视与色彩表现能力。(以总分 120 分计入总分) 

  2.  图片分析——笔试。(以满分 80 分计入总分) 

  3.  面试——(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1)、自我介绍(自选,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2)、艺术素质测试(包括文艺、影视常识等) 

  (3)、艺术作品展示(美术、图片摄影作品) 

  (二十五)、 公共事业管理(含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总分 300 分) 

  1.  面试——1 分钟以内自我介绍;5 分钟命题集体陈述;2 分钟专业特长展示[录像,面试教师集体评分];考生一律不准化妆,着便装、平底鞋进入考场。(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  笔试——文史常识、艺术常识、艺术作品或文化艺术现象分析、活动策划案等。考试时间 3 小时,开考 60 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五、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符合规定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报名须经所在单位批准; 

    (4)、本人户口和父(或母)亲常住户口在我省,且具有我省高中三年学籍。 

    2、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被有权机关判处刑事制裁或被处以劳动教养而处于人身自由被剥夺或被限制状态者; 

    (4)、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 

    (5)、患有国家规定的传染性疾病者; 

    (6)、不符合“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户籍审查规定”者。 

六、报名考试程序 

    (一)、今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的资格报名和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即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考试前必须按规定时间先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考生再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直接到我院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参加考试。凡未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进行资格报名者,均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报名要求: 

  1. 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从业人员持单位证明,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介绍信; 

  2.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 

    (三)、专业考试报名要求: 

  1. 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我院报考,按报考须知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手续,并按规定标准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00]138 号文件规定,每专业(人次)考试费 100 元。 

  2. 允许考生跨报我院专业相近的二级学院的两个以上专业(但须注意各专业考试安排);须分别报名、分别交费、分别考试。 

  3. 我院招生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普通高考)两次进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专业初选线的考生持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专业准考证》和《文化考试通知单》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时也必须出具专业考试《报考证》、《专业准考证》及《文化考试通知单》。未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在普通高考时报考艺术类专业。 

七、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专业录取原则,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参照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3.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871-6249129  0871-6249130。电子邮箱:zy109@yahoo.com.cn

特别提醒: 

  1.所有专业的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2.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含省内)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即可; 

  3.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 40 分以上,方可录取。 

    4.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为: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1)、戏剧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专业类)、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本科专业或方向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2)、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师范类)、摄影(艺术摄影)、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艺术教育、艺术设计(服饰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民族民间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摄影(商业摄影与媒体)、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或方向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与专业总分相加后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含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动画、表演(戏剧表演)、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编导、表演(舞蹈表演)本科及电脑艺术设计(分商业美术、艺术设计方向教学)、表演艺术(音乐表演方向)高职专科专业或方向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 

    (4)、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校园网查询:www.ynart.edu.cn 或者218.194.203.16:3009 

    (5)、根据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在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 地区。 

八、考点设置 

  专业考点(含统考类及非统考类)设在云南艺术学院内,乘 2 路、26 路、90 路、106 路及 8 路公共汽车到西园路口站下车后向前走100米,或到麻园站下车后向后走300米,即可到本院。 

九、其它 

    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考试以《成绩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本人。不查卷,可查分。 

  本院地址:昆明市麻园艺院巷4号 

  招生简章、专业考分、录取结果查询:www.ynart.edu.cn 或者 218.194.203.16:3009 

  电话、传真: (0871) 6249078、6249336 

  邮      编:  650101 

  (本简章每份成本费人民币5元,函索加邮资,平信1.20元,挂号4.20元,请详细注明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