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1 .招生计划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 |
所属学院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4 年 |
135 |
10000 元 |
国际女子学院 |
男女兼招 |
说明:本专业含双语播音、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两个方向,学生入学后按教学计划安排专业方向 。 |
表 2 .专业考试安排
初试内容及分值 |
复试内容及分值 |
自备稿件朗读,限时三分钟。内容可在新闻、诗歌、散文、小说等中任选。 1 .吐字与发声( 40 %) 2 .思维与理解( 25 %) 3 .语言表达( 25 %) 4 .高中语文基础知识考查( 10 %) |
现场抽题:稿件朗读、即兴主持。 1 .新闻播报( 30 %) 2 .文学作品朗诵( 20 % ) 3 .话题主持( 40 % ) 4 .综合素质( 10 % ) |
表 3 .考点设置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考点咨询电话 |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成都市一环路西山段 3 号) |
1 月 16-17 日 |
1 月 18-20 日 |
028 - 87762802 |
广西省南宁市第五中学 (南宁市华强路 95 号) |
1 月 16-17 日 |
1 月 18-19 日 |
0771 - 2410160 |
河南省郑州二十四中学 (郑州市建设西路 109 号) |
2 月 12-13 日 |
2 月 14-15 日 |
0371 - 67658364 |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 149 号) |
2 月 8-9 日 |
2 月 10-11 日 |
0451-86310767 |
西安幼儿师范学院 (西安市太白南路 212 号) |
2 月 6-7 日 |
2 月 8-10 日 |
029 - 88217241 |
江苏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 77 号) |
2 月 12-13 日 |
2 月 14-15 日 |
025-83758137 |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 418 号) |
2 月 12-13 日 |
2 月 14-15 日 |
0536 - 8223019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 295 号) |
2 月 15 - 16 日 |
2 月 17-18 日 |
0471-4392552 |
山东省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解放路 97 号)(考试地点由济南市招办指定) |
2 月 15-16 日 |
2 月 17-18 日 |
0531 - 86111568 |
浙江杭州师范学院文华路校区 (杭州市文华路 28 号) |
2 月 15-16 日 |
2 月 17-18 日 |
0571 - 28865193 |
天津师范大学国际女子学院 (西青区津静公路 20 号) |
3 月 2-3 日 |
3 月 4-5 日 |
022 - 23795585 |
注:南宁、成都、杭州、西安考点的复试在当地进行,均录音录像。其他考点复试于 3 月 7 — 9 日在天津师范大学进行。
二、录取原则
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专业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按文化考试成绩 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英语单科和专业考试任一项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三、专业考试
1 .报考要求
( 1 )对填表的要求: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申请报名登记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作为我校发放考生专业合格证以及 录取时的依据; 考生在本省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填报志愿时,所填志愿应与在 《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申请报名登记表》填报的专业志愿一致,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 2 ) 对考生身份的要求: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参加 2006 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上述条件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级 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 。
( 3 ) 对于考试内容相同的专业考生只可参加一次专业测试,如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则以分数最低的一次作为专业测试成绩。
2 .报名考试办法
① 报名时间:各考点考试日期的前两天接受面报
②报名地点:见考点设置表
③ 报名办法:考生需持所在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带有考生号的证件及本人近期同一底版 1 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 张,报名考试费初试 150 元、复试 200 元,并详细填写《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申请报名登记表》一份(自制或复印无效)。
④ 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考点设置表和准考证。 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除 南宁、成都、杭州、西安 外,在其他考点初试合格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持复试通知单到天津考点参加复试。
四、文化考试
1 .文化考试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 1 : 3 — 1 : 5 (招生计划数: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
2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4 月 15 日前可收到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考生也可上网查询自己专业考试成绩。
3 .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 2006 年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理工)招生考试( 我校 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
五、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咨询招生有关政策者请与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
咨询专业考试有关事宜者请与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路 241 号
邮编: 300074 咨询电话: 022 — 23541338 或 022 — 23351635
天津师范大学国际女子学院 专业考试咨询电话: 022 — 23795585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 www.t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