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表演专业(健美操、啦啦操)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指标、分值及所占比例
类 别 |
初 试 |
复 试 | |
基本形态 |
综合素质 |
专项技术 | |
指 标 |
身体比例和形象 |
健美操难度动作或 啦啦操难度动作 |
健美操或啦啦操 自编成套动作 |
分 值 |
20 |
30 |
50 |
所 占 比 例 |
20% |
30% |
50% |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初试
1.考试方法:考生单独依次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2.考试内容:基本形态、综合素质。
(1)基本形态:身体比例和形象 (20分,占20%)
评分标准:考评员目测考生身体各部位的比例,根据三长一小(颈长、臂长、腿长及脸小)的标准及面部形象进行综合评定。
(2)综合素质:健美操或啦啦操任选一项 (30分,占30%)
考生在1分钟以内完成6个难度动作,其中包括4个规定难度动作和2个自选难度动作。
健美操:
Ø 健美操4个规定难度动作包括:
① 后举腿文森俯卧撑
② 直角支撑或分腿支撑转体360度以上
③ 屈体分腿跳成俯撑
④ 单腿转体360度接垂直劈腿
Ø 健美操2个自选难度动作包括:
按照《国际体联(FIG)2009—2012年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四类难度中任选2个不同类别的难度动作,要求所选难度动作的分值不低于0.3分并尽可能展示考生的技术、技能水平。
啦啦操:
Ø 啦啦操4个规定难度动作包括:
① 搬腿转体360度(可搬前腿、侧腿或后腿)或吸腿转体720度
② 跨跳接交换劈腿跳
③ 前手翻分腿依次落地接前手翻并腿落地
④ 踺子小翻接团身后空翻
Ø 啦啦操2个自选难度动作包括:
从转体、跳跃、平衡、翻腾四类难度动作中任选2个不同类别的难度动作,所选动作尽可能展示考生的技术、技能水平。
评分标准:
健美操:考评员按照国际规则对考生所完成的难度动作质量进行评定,对未达到最低完成界限的难度动作扣除相应分值。
啦啦操:考评员对考生所完成的难度动作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二)复试
1.考试方法:考生单独依次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2.考试内容:自编成套动作 (50分,占50%)
健美操:自编成套动作按照《国际体联(FIG)2009—2012年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要求进行编排,展示考生的竞技能力。
啦啦操:自编成套动作包括至少8个难度动作(转体、跳跃、平衡、翻腾四类),操化动作及舞蹈动作,应尽可能展示考生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成套动作中不允许出现口号。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30秒±10秒。
评分标准:考评员对考生自编成套动作的项目特点、艺术性、难度水平、动作完成质量及表现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试成绩评定
初试、复试均由四至五名考评员根据考生动作的完成情况独立评分,按10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值的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四、考试说明
1.服装要求:考生必须穿紧身的健身服、健美操比赛服或啦啦操比赛服。
考生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
2.复试中所需伴奏音乐由考生本人自备CD盘,并且CD盘中应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3.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4.综合素质考试时,考生需按上述规定顺序先完成规定难度动作,再完成自选难度动作。
2010年表演专业(舞蹈)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指标、分值及所占比例
类 别 |
初 试 |
复 试 | |
基本形态 |
综合素质 |
专项技术 | |
指 标 |
身体比例和形象 |
技术技巧组合 |
剧目表演 |
分 值 |
20 |
30 |
50 |
所 占 比 例 |
20% |
30% |
50% |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初试
1.考试方法:考生单独依次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2.考试内容:基本形态、综合素质。
(1)基本形态:身体比例和形象 (20分,占20%)
评分标准:考评员目测考生身体各部位的比例,根据三长一小(颈长、臂长、腿长及脸小)的标准及面部形象进行综合评定。
(2)综合素质:技术技巧组合 (30分,占30%)
考生在1分钟以内完成包括跳、转、翻、软度、控制五种类型动作的组合,能够充分展示个人综合能力的技术技巧。
评分标准:考评员对考生所完成的动作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二)复试
1.考试方法:考生单独依次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2.考试内容:剧目表演,时间为1分30秒以内。 (50分,占50%)
评分标准:从艺术感染力、个人技术技巧、动作完成质量等方面对考生所完成的剧目表演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试成绩评定
初试、复试均由四至五名考评员根据考生动作的完成情况独立评分,按10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值的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四、考试说明
1.服装要求:初试时,女生必须穿体操服、连裤袜;男生必须穿紧身衣裤。复试时男女生都必须穿剧目演出服。
2.复试中所需伴奏音乐由考生本人自备CD盘(新盘),并且CD盘中应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3.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2010年表演专业(体育舞蹈)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指标、分值及所占比例
类 别 |
初 试 |
复 试 | |||
基本形态 |
综合素质 |
专项技术 | |||
指 标 |
身体比例和形象 |
芭蕾基本技术 |
即兴表演 |
体育舞蹈 自编组合 |
体育舞蹈 抽选组合 |
分 值 |
20 |
20 |
10 |
40 |
10 |
所 占 比 例 |
20% |
20% |
10% |
40% |
10% |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初试
1.考试方法:每组考生依次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2.考试内容:基本形态、综合素质。
(1)基本形态:身体比例和形象 (20分,占20%)
评分标准:考评员目测考生身体各部位的比例,根据三长一小(颈长、臂长、腿长及脸小)的标准及面部形象进行综合评定。
(2) 综合素质:芭蕾基本技术和即兴表演
芭蕾基本技术 (20分,占20%)
每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集体同时完成由“引考员演示——学生跟随模仿——学生展示”三部分构成的芭蕾基本技术的考试。
① 前、旁、后的控腿(Adagio)
② 平转(Chaines)
③ 身体协调性动作(Balance)
④ 吸腿大跳 (Pas de chat)
⑤ 连接动作
即兴表演 (10分,占10%)
每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集体同时完成由“聆听40秒音乐片段——考生预
编动作组合——考生跟随音乐独自展示” 三部分构成的即兴表演的考试。
评分标准:考评员根据考生动作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二)复试
1.考试方法:考生单人或成对依次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2.考试内容:自编和抽选组合
(1)体育舞蹈自编组合 (40分,占40%)
考生在1分30秒以内,携舞伴或单人展示一个自编组合,作为主项舞,必须包括两个舞种。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
(2)体育舞蹈抽选组合 (10分,占40%)
考生从备选的三个舞种中抽选一个,作为副项舞,在1分钟以内,携舞伴或单人展示一套舞蹈组合。伴奏音乐由考评组提供。
注: 体育舞蹈自编组合与抽选组合须选择不同的舞系。例如:考生自编组合为标准舞系的舞种,则抽选组合须选择拉丁舞系的舞种。
抽选舞种:标准舞为华尔兹、探戈、快步;拉丁舞为伦巴、恰恰、牛仔。
评分标准:考评员根据考生的音乐节奏、舞蹈风格、艺术表现力、步法与技巧等方面的实际水平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试成绩评定
初试、复试均由四至五名考评员根据考生动作的完成情况独立评分,按10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值的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四、考试说明
1.服装要求:初试时考生必须穿紧身服;复试时考生须穿体育舞蹈训练服,舞系更换之间不需更换舞鞋与舞服。
2.复试时舞伴要求:男女考生既可以双人配对,也可以单人携异性陪考舞伴或单人(无舞伴)参加考试。
3.复试中体育舞蹈自编组合伴奏音乐由考生本人自备CD盘,并且CD盘中应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体育舞蹈抽选组合伴奏音乐由我校考评组提供。
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