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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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0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政策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2010-1-3 9:45:25

专业名称: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数字动漫及游戏艺术方向、数字影视艺术方向、
      新媒体艺术方向),本科层次,学制四年。
招生对象:参加2010年省级由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统一考试的高考生,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收费标准:学费:32000元/学年  住宿费:2000元/学年

录取规则: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数字影像艺术方向、数字动画艺术方向、新媒体艺术方向、艺术类)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美术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高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志愿。录取时,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录取期间,招生办公室将随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为此,考生需提供准确的通信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并保证随时能够接听,以免影响录取工作。
  为确保考生利益,报考北邮世纪学院的同学需将考生基本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网“统招本科考生登记系统”(网址:http://zhaoban.ccbupt.cn/dengji/)进行登记,若网上登记不便,请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确认。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5、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
  6、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投档或录取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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