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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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安外事学院艺术类专业报考须知及要求

来源:西安外事学院 2010-1-8 15:26:32


  1、凡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各省(区)招办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考。我校录取执行相关省(区)艺术专业课联考成绩,无联考的可以承认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艺术专业课的成绩;陕西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实行校考;美术类执行陕西省美术联考成绩。

  2、报考我校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课考试的陕西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网站登记报名也可直接来校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进行个人信息的确认。符合考试规定要求的发放我校艺术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

  3、考生来校确认信息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招办办理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4、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详见简章。

  5、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要求热爱艺术设计事业、具备一定的美术设计基础和设计才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6、表演:要求热爱表演事业,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身高一般不低于172cm,女身高一般不低于160cm。

  7、广播电视编导:要求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一定的文学基础,身体健康,口齿清晰。

  8、主持与播音:要求热爱主持与播音事业,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备良好的个人心理素质。

  9、以上各专业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10、录取原则依据我校在各省公布的《201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11、考生来校可在火车站乘14、201、251、40、游7路公交车;在南门外乘405路公交车;在城北客运站乘202路公交车;在城西客运站乘225、901路公交车;在东郊乘300、400、604、721、800路公交车均可直达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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