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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广西师范学院 2010-1-14 11:59:24

广西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学院是一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地处广西首府南宁市,创办于1953年;199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5年被自治区列为20052010广西博士授予权建设单位;2009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008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学校先后被确立为“广西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基地”、“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广西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研究基地”、“广西高校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等。

学校现有文学院、政法学院、艺术学院等16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师园学院31个硕士点,4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多人;在职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72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1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439人。

广西师范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现有明秀、长岗、明阳三个校区,占地面积538908.63平方米,建有文科综合楼、理工综合楼、体育综合楼、艺术教学楼、新图书馆和学术交流中心等教学设施。图书总量(含电子图书)364.46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992.6多万元。建有多功能体育馆、体操房、游泳馆、足球场、篮球场等各类现代化体育设施。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各类生活服务设施齐全。近年来,学校以“更名为大学”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全区高校前列。

 艺术学院概况

广西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现有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艺术设计四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860多人,专任教师5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4人,中级职称教师30多人,师资力量强,专业结构合理。

学校十分重视艺术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目前,艺术学院已经拥有艺术教学楼、音乐教学楼、舞蹈教学楼。有多媒体音乐教室、音乐制作室、多功能厅、美术展厅、数码钢琴教室、电脑作曲教室、电脑美术教室、舞蹈演练厅以及112间琴房和132台钢琴等教学设施。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为教师教学、学生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艺术学院教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科研与创作上也取得显著的成绩。近年来,创作的音乐作品分别在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器乐教师曾代表国家文化部到维也纳金色大厅参加2005年新春音乐会,并获广西2007年“金钟奖”;美术教师创作的作品多次参加国内著名画展并获奖;书法教师创作的作品荣获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教育三等奖。

艺术学院重视艺术实践教学,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区内外重大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2006年以年,学生礼仪队连年承担“中国—东盟博览会”迎接各国领导人的礼仪接待任务;在2009年十一届南宁国际民歌节上我校舞蹈学生分别担任宋祖英等多位歌唱演出的伴舞表演;部分学生书画作品入选由广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中国书协主办的“八桂书风”晋京展;2008在第二届广西大学生艺术节的演展中,艺术学院学生共获22个奖项,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通过参加各种演展和取得的优秀成绩,体现了艺术学院优异的专业教学质量。

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高中毕业生、中等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爱国守法、身体健康;

3.音乐学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绘画和书法基础,有一定的临摹与创作能力,无色盲、色弱。 

二、报考地点及办法

1.面向广西招生:2010年我校继续在广西招收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的考生参加广西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本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另设校考;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的考生参加广西艺术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以此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面向外省招生:2010年我校将在湖南、山东、江西、河南、江苏、安徽等省招收音乐学、美术学和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在湖南、山东、河南、安徽等省招收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本科专业。我校将在湖南、山东、江西、河南、江苏、安徽六省单独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高中毕业证或学校学历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报名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安排表:

省份

考试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联系电话

考试地址

招生计划

河南

音乐学

201026-7

201028

中原工

学院(北校区)

0371-67698700

郑州市中原中路41

音乐学在7省共招生80人;美术学在7省共招生80人、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在5省共招生30人,艺术设计在7省共招生  60人。

美术学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艺术设计

湖南

音乐学

201023-4

201025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0731-88837288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

美术学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艺术设计

江西

音乐学

201033-4

201035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0791-8298018

南昌市顺外路800号(原338号)

美术学

艺术设计

山东

音乐学

201037-8

201039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8223019

具体考点地址见潍坊招办通知

美术学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艺术设计

江苏

音乐学

201033-4

201035

南京师范大学

025-85891851

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

美术学

201033-4

201035

无锡市高招办(湖滨中学考点)

0510-82810954

(考点)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

艺术设计

安徽

音乐学

201022-3

201024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0551-3876268

3876277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

美术学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艺术设计

广西

音乐学

广西考生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请考生注意本省艺术类考试的通知

美术学

艺术设计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参加广西艺术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专业考试

1.广西艺术类专业考试以广西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美术学专业(书法教育方向)的考试以广西艺术学院通知为准。

2.外省考点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①演唱或演奏(包括民乐演奏),演唱或演奏的曲谱自备;②乐理;③视唱。

3.外省考点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4.外省考点美术学专业(书法教育方向)专业考试科目: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

5. 外省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寄发专业成绩单,考生可通过广西师范学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文化考试

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统一考试。

五、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本科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技能技巧,适应中等学校需要的复合型艺术师资及音乐专业人才为目标。学生主要学习音乐教育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接受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艺术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艺术教育研究能力。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合唱、指挥、声乐、钢琴、民族器乐、舞蹈、音乐欣赏、音乐美学、音乐教学法、歌曲写作、电脑音乐制作、配器、艺术概论等。

 

美术学专业(本科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宽口径、厚基础、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为指导思想,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授知识与能力训练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素养。掌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绘画技能,成为能够在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美术教育研究、以及能够在企事业、文化部门从事美术创作和社会美术活动的组织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心理学、美术教学法、中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艺术概论、透视学、素描(含速写)、色彩基础、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与篆刻、艺术设计、电脑与绘画、摄影、艺术实践、专业考察等。

 

美术学专业(书法教育方向)(本科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为指导思想,通过系统的专业理论学习和严格的专业技能训练,培养具有书法、篆刻艺术扎实基本功的、实用型的、能在中等学校、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少年宫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篆刻、美术基础教学和研究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透视学、素描基础、色彩基础、艺术设计基础、书法(包括篆书、隶书、楷书、草书)与篆刻技法、书法和篆刻史论及名作鉴赏、中国画、文艺理论、艺术概论、文字学、古代汉语、古典文学、艺术实践、专业考察等。

 

艺术设计专业(本科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系统掌握数字媒体艺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技能,具有较高的艺术设计、制作、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能够从事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经营、管理以及大中专院校的视觉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基础、色彩基础、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黑白画、数字色彩、计算机应用、广告策划、数字图形设计、中外设计史、艺术概论、影视动画、专业考察等。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7713903928

联系人: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

邮编:530001

学校网址:http://www.gxtc.edu.cn

艺术学院电话:07715648128

联系人: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燕子岭路4

邮编:5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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