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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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贵州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2010年省外招生简章

来源:贵州大学 2010-1-23 9:50:30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省外)

 
    一、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区)201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报考办法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195/生。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省份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1月2122

1月23

江苏

淮安市淮阴师院附中

1月2324

1月25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

1月27-28

1月29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2月1617

2月19

福建

福建师范大学

2月1819

2月20

广西

南宁市第五中学

2月1819

2月20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月1920

2月21

广东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月2021

2月22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月1920

2月22

江西

南昌大学

2月2324

2月25

辽宁

沈阳大学

2月2425

2月26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艺术专业考试报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专业招生计划的120%,若投档数超过120%,我校分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对各专业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其它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492(美术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0589

 

                              二〇一〇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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