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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艺术系音乐学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

来源:龙岩学院 2010-1-23 11:38:52

龙岩学院艺术系音乐学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龙岩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已成为闽西红土地上唯一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福建省西部(通称闽西)中心城市龙岩市内美丽的奇迈山麓,傍依著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古田会议会址、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冠豸山、“世界文化遗产”——永定客家土楼。龙岩市毗邻厦门经济特区、闽南金三角开放区,是闽粤赣三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地;与江西省赣州、广东省梅州两市接壤,航空、铁路、高速公路四通八达,是著名的老区、林区、侨区、矿区和新兴的旅游区。

校园占地面积1058亩,校舍建筑面积26.2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0个院(),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65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160多人,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3%,其中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21名;学校另聘二十多位两院院士、著名大学博士生导师等专家学者为兼职、客座教授。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善。各类实验室79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978万元;具有完善的校园网、计算机教学中心、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图书馆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资料120万余册,期刊2000多种,拥有电子阅览室、现代化检索系统和镜像站点,为闽西最大的图书资料中心;学校具有完善的体育设施、多种类的活动场所、方便实用的学生公寓和功能齐备的食堂等。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能力逐年提高。2003年以来,学校获省重点学科3个,省级特色建设专业3个,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培育)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教师出版专著、编写教参50多部,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2000多篇,被SCIEISSCI收录学术论文200多篇;学校建立了客家文化研究所等15个科研学术机构;学校建立近200个实习实训基地;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科研课题350多项,获各级政府奖60多项;《龙岩学院学报》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办学,与多家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作,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专业简介

音乐学(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的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或普通高校、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表演、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舞蹈、管弦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中外音乐史与名作欣赏、合唱指挥、中国民族音乐、MIDI音乐、音乐教育学、音乐表演学、合奏、美学、大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等。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本科<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培养具有一定的基本理论素养,具备音乐表演和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器乐、舞蹈、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中外音乐史与名作欣赏、中国民族音乐、MIDI音乐、音乐表演学、美学、大学英语、音乐技术理论、重奏() 、合奏() 指挥等。

师资队伍及教学设施

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的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现有专业教师20余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讲师8人,已形成一支功底深厚、学术水平较高、教学与实践经验丰富,一专多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同时,还从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聘请了知名教授为兼职教授。

艺术系拥有2500平方米的艺术楼,环境优美,艺术氛围浓厚,内设教学专用场所和教学设施:有小型音乐厅、舞蹈排练厅、数码钢琴教室、先进的现代教育教学设备。有充足的专业琴房和开展钢琴、声乐、舞蹈、管弦乐、音乐表演、舞蹈等教学活动的专用教学设施及先进的现代教育教学设备。

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校2010年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科类

招生计划及分布

学费/(/)

备注

音乐学

本科

(师范类)

艺术(文、理兼收)

40

(面向福建省)

7200

 

音乐学

(音乐表演方向)

本科

(非师范类)

艺术(文、理兼收)

7200

 

音乐学

本科

(师范类)

艺术(文、理兼收)

20

(面向黑龙江省)

7200

 

音乐学

(音乐表演方向)

本科

(非师范类)

艺术(文、理兼收)

7200

 

音乐学

本科

(师范类)

艺术(文、理兼收)

20

(面向江西省)

7200

 

音乐学

(音乐表演方向)

本科

(非师范类)

艺术(文、理兼收)

7200

 

注:1、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备注

黑龙江省

2010125-26

2010127

黑龙江东方学院

 

江西省

2010319-20

2010321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

按照福建省艺术类(音乐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安排

注:考生到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福建、黑龙江、江西等三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到所属省份所设考点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考生所在地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等参加报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具体报名办法按考生所在地有关规定办理)

3.报名时须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

五、专业考试要求

1、黑龙江省和江西省艺术类考生:

(1) 视唱、模唱 (占20%

要求:简谱或线谱、听音模唱(音程、和弦)

(2) 演唱、演奏或表演(占80%

要求:自选一首歌曲演唱或演奏乐曲一首或表演舞蹈

备注: 报考的考生考试时不化浓妆。

2、福建省考生遵照福建省艺术类(音乐专业)省级统考要求执行。

六、录取规则

在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及校招生章程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全面考察。

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根据我校2010年招生章程,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黑龙江省、江西省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考生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2010年有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音乐学专业志愿。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www.lyun.edu.cn)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址:福建省龙岩市东肖北路一号

招生办电话:0597-2793756     传真:0597-2793759      邮编:364000

学校网址:http//www.lyun.edu.cn              邮箱:zsb@ly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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