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方向 |
考区 |
批次 |
考 试 |
时间 |
考 试 内 容 |
报名 确认时间 |
戏曲舞台设计 |
北京 考区 |
一批 |
初试、复试 |
|
初试: 素描、速写 复试: 水粉静物默写 |
2月13、14日 |
二批 |
初试、复试 |
| ||||
三批 |
初试、复试 |
| ||||
戏曲服装设计 |
一批 |
初试、复试 |
| |||
二批 |
初试、复试 |
| ||||
三批 |
初试、复试 |
| ||||
化装造型设计 |
一批 |
初试、复试 |
| |||
二批 |
初试、复试 |
| ||||
三批 |
初试、复试 |
| ||||
舞台灯光设计 |
一批 |
初试、复试 |
|
初试:素描、专业笔试 复试:水粉静物默写 | ||
所有专业 |
武汉考 区 |
初试、复试 |
|
考试内容同北京考区 |
2月28、 |
注:报考舞台美术系的考生各批次考试均在当日完成,各批次、各考点、各专业之间均不可兼报。
7.新媒体艺术系
专业方向 |
考区 |
考试 |
时 间 |
考 试 内 容 |
报名确认时间 | |
空间艺术设计 网络艺术设计 |
广西 考区 |
初试 复试 |
|
考试内容同北京考区 |
2月12、13日 | |
动画设计 数字绘画 |
初试 复试 |
|
考试内容同北京考区 | |||
空间艺术设计 网络艺术设计 |
北京考区 |
初试 |
|
头像素描写生(默写) |
2月17、18日 | |
复试 |
|
色彩静物(默写) | ||||
动画设计 数字绘画 |
初试 |
|
头像素描写生(默写) | |||
复试 |
|
色彩静物(默写) | ||||
音响艺术设计 |
初试 |
|
视唱、钢琴 | |||
复试 |
|
综合面试及特长展示 | ||||
三试 |
|
听音、乐理、录音常识(笔试) | ||||
动画设计 数字绘画 |
青岛 考区 |
初试 复试 |
|
考试内容同北京考区 |
2月17、18日 | |
空间艺术设计 网络艺术设计 |
初试 复试 |
|
考试内容同北京考区 | |||
空间艺术设计 网络艺术设计 |
武汉 考区 |
初试 复试 |
|
考试内容同北京考区 |
| |
动画设计 数字绘画 |
初试 复试 |
|
考试内容同北京考区 | |||
五、文化考试及艺术类联考
1.我院将于
2.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3.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类联考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进行。
六、录取、试读
1.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分不同专业方向按以下原则录取:
(1)国际文化交流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戏曲文学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语文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舞台美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
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4)新媒体艺术系的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 其他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6) 凡报考我院京剧表演专业并获得中央电视台首届“学京赛”金、银奖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免试。
2.我院将于
3.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地区。
七、其它
1.我院均通过邮局向考生寄发材料,请考生准确填写通信地址和收信人,他人无权代领有关材料。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3.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须缴费上学。由于艺术专业学习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4.北京生源原则上走读。
本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菜户营桥与丽泽桥之间)
公 交 车:395、944、988、604、458路(中国戏曲学院)
邮 编:100073
电 话:010—63339858
咨询邮箱:zsb@nacta.cn
网 址:www.nacta.edu.cn
中国戏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