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
一、学校概况 湖南商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08年,成为湖南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南朝岳麓,东顾湘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校始建于1949年,校园占地1340.61亩,建筑面积47 万余平方米。现有总值近9000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近200万册的图书馆藏书。有教职工1180人,其中,正、副高职称教师39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2人,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人选11人。现设有16个教学院(部)、33个本科专业、29个科研机构以及教育部首批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北津学院。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教学实习基地7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8000余人。 学校近五年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03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2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4项,国际招标项目3项,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1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数量在湖南省省属一般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遵循"厚德、博学、精明、自强"的校训,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在办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良校风。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企业;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市场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视实践教学,重视因材施教,推行学分制、辅修制和弹性学制,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制定了一系列培养、奖励措施。近三年有近300余人次的学生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大学生文艺演出、定向越野赛等70余项次全国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700余人次在湖南省大学生竞赛190余个项次中获奖。学校连续6年获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称号,连续四届获湖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优胜杯和优秀组织奖,连续两年蝉联湖南省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多年来,学校已为社会输送了各类专业人才5万余人。由于学校所设专业紧贴市场,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毕业生适应行业广泛,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不少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很快成为企事业单位的骨干或行业领头雁,为母校赢得了荣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经济管理类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将愈益广阔。 为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办学资源,加快学校发展步伐,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层次经济管理类人才的需求,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确认,学校成立了按新的机制和模式运行和管理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北津学院从2001年起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现有在校学生8000余人。学生毕业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即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学士学位。北津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政策待遇。 学校对外交流日益广泛,已与荷兰、爱尔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的2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关系。学校设立国际教育学院,2004年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与爱尔兰格蕾菲斯都柏林学院、荷兰萨克逊大学等举办了"3+1"模式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合作办学项目,可为学生出国深造提供便利条件。 新时期学校将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发展步伐,把湖南商学院努力建设成为一所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商科院校,为社会输送更多优秀专门人才。 二、设计艺术学院介绍 三、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六、专业考试
上午 8:30 - 11:30 素描 下午 1:30 - 4:30 色彩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并自备画具及绘图工具; 3、专业成绩计算方法: 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 专业总成绩 = 素描成绩 + 色彩成绩 七、文化考试 八、录取 九、入学与复查 十、其它事项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具体事宜、考试指南从湖南商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admi.hnuc.edu.cn。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于3月30日前通过该网站查询。 十一、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艺术设计 1、艺术设计专业(广告艺术设计方向) 2、艺术设计专业(景观设计方向) 3、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设计方向) 专业名称:动画 |
湖南商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3号)文件的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商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文、法、理、工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三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有艺术设计、动画两个专业。面向湖南、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河南、江西、安徽八省招收美术类考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色盲者不宜报考艺术类专业。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本省联考成绩为准。 第九条 其它省份考生必须是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方能填报我校。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对于要求专业联考省份的考生,专业联考成绩也需达到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分数,方可录取。 第十条 凡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依据成绩和各省要求合格证比例核发专业合格证,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名单报送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第十一条 我校在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河南、江西、安徽七省省教育厅指定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专业成绩计算方法: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专业总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不计入投档成绩。 第十三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www.hnu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731-88686693、88686694,投诉电话0731-88689012。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监察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测试。如发现专业水平与入学考试成绩不符,经核查确认为考试作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每生8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每生9000元/年。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