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计划数、学制、收费标准(计划数以2012年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目录为准)
招生专业 |
计划数(人) |
学制 (年) |
收费标准 (元/年) |
备注 | |
上海 |
外省市 | ||||
艺术设计(数字化信息传达设计) |
30 |
12 |
四 |
10000 |
外省市分省计划另定 |
艺术设计(现代产品设计) |
32 |
9 | |||
艺术设计(现代生活空间设计) |
20 |
2 |
1.符合《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单色能辨,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专业加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其它相关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文化考试: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外省市艺术类考生须达到本省规定报考要求,按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
2.录取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
3.凡是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前200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学校不再进行成绩排序,直接录取。
合成分计算办法:
▲ 上海市考生
合成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加分) |
×50%+ |
(素描×40%+色彩×40%+速写×20%)×3 |
×50%]×100 |
文化成绩满分 |
专业成绩满分 |
▲ 外省市考生
合成分=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如各别省市已规定统一折算分,按其折算分高低排序录取。
六、毕业发证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七、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八、学校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网址及学校周边交通
1.咨询电话:021-50217411 50214975
监督电话:021-50217812
2.学校网址:www.sspu.cn(进入招生网)
3.学校周边交通:993、991、630、790、蔡陆线、施崂线、沪祝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