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要求
(一)高考院校志愿填报要求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在平行志愿A位置填报我校;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录取条件
入选考生高考总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体检合格,经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
六、监督机制
(一)申请人应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供个人各项材料和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中学接到入选名单后应在校内公示两周以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拒绝接收该中学推荐材料三年。
(三)我校将聘请国内专业艺术团体的专家和高校艺术专业教师组建我校艺术专项测试专家库,每年测试前由学校随机抽取组成当年测评考核小组。
(四)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对我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工作进行监督。
(五)学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选拔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七、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2887092912
八、联系方式
1、校团委办公室电话:(028)87092098;(028)87092751
2、校团委邮箱:swufeyishu@163.com
3、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7092355
4、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b.swufe.edu.cn/
九、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