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西等8个省区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区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须首先参加所在省区招考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持所在省区招考办统一印发的《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到我校在该省区设定的考点报名,并按时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2、除上述8个省区外,我校安排艺术类招生计划的其他省区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该省区招考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按照省区招考办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复查。
3、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时,除携带所在省区印发的《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准考证》,并同时提交《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准考证》复印件一份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交纳考务费用150元。
5、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吉林省考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报名时间: 2012年1月6日-7日
报名地点: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考试时间: 2012年1月8日
咨询电话: 0431-85382440-8408
②河南省考点:郑州市第24中学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3日-4日
报名地点: 郑州市第24中学(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郑棉一厂对面)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5日
咨询电话: 0371-67658364
③黑龙江省考点:黑龙江东方学院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3日-4日
报名地点: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5日
咨询电话: 0451-86655180
④山西省考点:太原师范学院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8日-9日
报名地点: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11日
咨询电话: 0351-2279588、2279589
⑤山东省考点:淄博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9日-10日
报名地点: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淄博市高新区张北路69号)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11日
咨询电话: 0533-2793620
⑥江西省考点:南昌大学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12日-13日
报名地点: 南昌大学(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14日
咨询电话: 0791-88305092
⑦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点:广西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13日-14日
报名地点: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15日
咨询电话: 0773-2853301
⑧河北省考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1日- 22日
报名地点: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24日
咨询电话: 0311-85381342、85381343
五、成绩通知及录取办法
1、我校对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试卷进行统一评定,以素描、色彩两科成绩相加记总分, 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请考生注意查询,于4月10日前寄发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成绩查询网址:http://zs.sjzu.edu.cn 。
2、我校在安排艺术类招生计划但并未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区,认可考生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3、在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区,如考生取得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取得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即具有填报我校资格,可根据本人志愿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我校安排艺术类招生计划但并未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区,如考生取得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即可报考我校。
4、我校在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区,在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我校在安排艺术类招生计划但并未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区,在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7、学费标准暂定为每学年1万元,如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新的专业收费标准,则录取时另行通知。
8、我校2012年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以学校正式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六、其它有关事宜
1、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自备笔、刀、颜料、调色板、笔洗等考试用品,考试纸张由我校提供,画板需自带。
2、考试纪律按我校《考试规则》执行。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咨询电话:024-24693969
网址:www.sjzu.edu.cn
沈阳建筑大学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