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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2012年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

来源:湖南商学院 2012-1-6 20:09:33

湖南商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湖南商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南朝岳麓,东顾湘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校始建于1949年,校园占地1340.61亩,建筑面积47 万余平方米。现有总值近9000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近200万册的图书馆藏书。有教职工1191人,其中,正、副高职称教师42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2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9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2人,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人选20人。现设有16个教学院(部)、35个本科专业、34个科研机构以及教育部首批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北津学院。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研究基地6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教学实习基地8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8000余人。
    学校近五年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近800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37项、后期资助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1项,一般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4项,国际招标项目2项,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5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数量在湖南省省属一般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遵循“厚德、博学、精明、自强”的校训,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在办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良校风。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企业;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市场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视实践教学,重视因材施教,推行学分制、辅修制和弹性学制,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制定了一系列培养、奖励措施。近三年有近300余人次的学生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大学生文艺演出、定向越野赛等70余项次全国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700余人次在湖南省大学生竞赛190余个项次中获奖。学校连续7年获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称号,连续四届获湖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优胜杯和优秀组织奖,连续两年蝉联湖南省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多年来,学校已为社会输送了各类专业人才10万余人。由于学校所设专业紧贴市场,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毕业生适应行业广泛,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4%以上。不少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很快成为企事业单位的骨干或行业领头雁,为母校赢得了荣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经济管理类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将愈益广阔。
    新时期学校将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发展步伐,把湖南商学院努力建设成为一所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商科院校,为社会输送更多优秀专门人才。

二、设计艺术学院介绍
    湖南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于1993年开始创建,目前开设有艺术设计、广告学、动画、文化产业管理四个本科专业,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广告学系、动画系和文化产业管理系五个教学系。其中,艺术设计专业设有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学院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4人,拥有校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
    设计艺术学院现有省级特色专业一门(艺术设计专业),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一门(设计艺术学),校级精品课程两门(平面广告设计、广告策划),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一个(广告艺术设计教学团队)。学院设有设计艺术实践平台,含计算机平面设计室、三维动画设计室、环境艺术设计室、影视动画实验室、印刷与包装实验室、摄影室、雕塑陶艺室、画室、平面设计工作室等,总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设备价值600余万元。
    设计艺术学院现为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资格认证特许培训(考试)机构、中国广告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分会、长沙市城市规划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湖南省工艺美术协会和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设计艺术学院依托学校商科背景,注重专业与市场相结合,强调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努力营造艺术设计、传播、营销等多学科知识的相互渗透、影响的学习氛围。近年来,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在国内外重大赛事中成绩显赫(如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广告协会学院奖、台湾时报广告金犊奖、美国ONESHOW金铅笔奖、中国环艺设计学年奖等),被业内人士称为“湖南商学院现象”。至今已向社会各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高质量的应用型专业人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三、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计划数 招生省份
艺术设计 本科 260 湖南、河北、山西、江苏
浙江、安徽、江西、河南
山东、广西、贵州、福建
甘肃、黑龙江
动画 本科 90

四、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学历资格。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考生必须在生源地所在省份的考点参加考试,不允许跨省报考。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考试前两(三)天内直接至考点报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同一底片的近期(一年内)免冠一寸照片3张。
    4、认真、详实填写湖南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报名表。
    5、报名考试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有关标准执行。

六、专业考试
    1、时间和考点安排

序号 考点 地址 考试时间
1 贵州贵阳   贵州师范大学 1月15日
2 江西南昌   南昌大学 1月30日
3 浙江杭州   浙江理工大学 1月31日
4 河北石家庄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院 1月31日
5 河南郑州   郑州市106中学 2月 2日
6 福建福州   福建师范大学 2月 2日
7 山西太原   太原师范学院 2月 6日
8 安徽合肥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月10日
9 山东淄博   淄博市招生办 2月14日
10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东方学院 2月15日
11 广西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 2月16日
12 甘肃兰州   兰州市五十三中 2月19日
13 江苏无锡   无锡湖滨中学 2月20日
    2、考试科目
        上午  8:30 - 11:30  素描
        下午  2:00 -  5:00  色彩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并自备画具及绘图工具;
    3、专业成绩计算方法:
        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
        专业总成绩 = 素描成绩 + 色彩成绩

七、文化考试
    1、对于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于4月1日前将专业合格证寄至考生本人,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文、理科均可。
    2、考生文化成绩即为高考所有科目的总分(含数学成绩)。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 专业总分 ╳ 70% + 文化总分 ╳ 30%。

八、录取
    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要求专业联考省份的考生,专业联考成绩也需达到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分数,方可录取。

九、入学与复查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专业复核考试,如发现专业水平与原考试成绩不符,经核查确认为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部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湖南商学院招生办 410205 0731-88686693
设计艺术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湖南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410205 0731-88689007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具体事宜、考试指南从湖南商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admi.hnuc.edu.cn。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于3月15日前通过该网站查询。

十一、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艺术设计
    湖南商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是湖南省教育厅确定的省级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之一,现有专职教授5名,副教授13名,其中有校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名。该专业依托学校商科背景,注重专业与市场相结合,强调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近年来,学生在国内外重大赛事(如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广告协会学院奖、台湾时报广告金犊奖、ONESHOW金铅笔奖、中国环艺设计学年奖等)中成绩显赫,被业内人士称为“湖南商学院现象”。 该专业现分为广告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

1、艺术设计专业(广告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及审美品味,系统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熟练运用传统及现代化设计工具、手段进行艺术设计实践,熟悉并了解市场营销、广告策划等方面的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综合素质较高,具备向艺术设计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专业设计公司、广告公司、新闻媒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创意、平面设计及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构成基础、装饰基础、艺术概论、设计概论、印刷设计、图形创意、商业广告设计、书籍设计、影视广告创作、包装设计、网络广告设计、标志设计、CIS品牌整体形象设计等。

2、艺术设计专业(景观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及审美品味,系统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熟练运用传统及现代化设计工具、手段进行艺术设计实践,了解并掌握建筑、环境艺术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综合素质较高,具备向艺术设计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专业设计公司、建筑规划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景观规划、设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构成基础、装饰基础、艺术概论、设计概论、概念设计、工程制图与CAD、景观规划设计原理、广场景观规划设计、滨水景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原理、小区景观规划设计、室内办公空间设计、公共艺术品设计、展示设计等。

3、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及审美品味,系统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熟练运用传统及现代化设计工具、手段进行艺术设计实践,了解并掌握建筑、环境艺术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综合素质较高,具备向艺术设计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专业设计公司、建筑规划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室内设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构成基础、装饰基础、艺术概论、设计概论、概念设计、工程制图与CAD、室内设计原理、室内办公空间设计、酒店宾馆空间设计、室内娱乐空间设计、建筑设计原理、室内陈设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等。

专业名称:动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及审美品味,掌握电影、电视动画创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及理论,能运用计算机及多媒体技术进行视音频设计与多媒体制作,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综合素质较高,具备向动画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影视媒体、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动画制作公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动画创意设计、影视特效创作、虚拟现实创作与经营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构成基础、装饰基础、艺术概论、设计概论、动画概论、动画技法、视听语言、角色造型、DV短片制作、数字音频设计、后期特效合成、MAYA、3DSMAX、UI界面设计、虚拟现实技术等。

湖南商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23号)文件的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商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三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有艺术设计、动画两个专业。面向湖南、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河南、江西、安徽、山东、广西、贵州、福建、黑龙江、甘肃十四省招收美术类考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色盲者不宜报考艺术类专业。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本省联考成绩为准。
        第九条 其它省份考生必须是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方能填报我校。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对于要求专业联考省份的考生,专业联考成绩也需达到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分数,方可录取。
        第十条 凡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依据成绩和各省要求合格证比例核发专业合格证,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名单报送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第十一条 我校在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河南、江西、安徽、山东、广西、贵州、福建、黑龙江、甘肃十三省教育厅指定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专业成绩计算方法: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专业总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不计入投档成绩。
        第十三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www.hnu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731-88686693、88689007,投诉电话0731-88689012。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监察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与入学考试成绩不符,经核查确认为考试作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
第四章    学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每生8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每生9000元/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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