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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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音乐类2012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科技学院 2012-1-17 10:33:24

湖北科技学院音乐类2012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招生

人数

层次

考试内容1

(专业)

考试内容2

(专业基础)

专业总分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90

本科

在声乐、钢琴、器乐(古筝、扬琴、小提琴、竹笛、二胡、琵琶等)中任选两项,其中一项为主项(占总分值60%),另一项为副项(占总分值20%

视唱练耳

(占总分值20%视唱曲一条,模唱(五线谱和简谱任选一条)

 

总分300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55

本科

声乐方向

演唱不同风格的歌曲两首

(占总分值80%

钢琴方向

练习曲1首、乐曲1

(占总分值80%

器乐方向(小提琴、古筝、扬琴、竹笛、二胡)

快速或技巧性练习曲1首、乐曲1

(占总分值80%

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

55

本科

1、基本功测试(占60%,其中软开度和技巧各占30%

2、剧目(占30%

3、形体(占10%

 

二、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省份

考点类别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地点

招生科类

贵州省

音乐

1223-24

1225

贵州师范大学

文理兼招

广西区

音乐

11-2

13

广西师范大学

艺术文

山东省

音乐

23-4

25

潍坊市招生办(招办统一指定)

艺术文

湖南省

音乐

23-4

25

湖南省艺术职业学院

艺术文

江苏省

音乐

25-6

27

江苏淮安市招办(淮阴师院附中)

文理兼招

山西省

音乐

210-11

212

山西省艺术职业学院

文理兼招

江西省

音乐

211-12

213

江西南昌大学

文理兼招

安徽省

音乐

213-14

215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文理兼招

湖北省

音乐

226-27

228-29

华中师范大学

文理兼招

三、报名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区)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如达到本地联考合格线等),且只能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

2、报名考试程序各地有所不同,请参见各考点报名公告。

3、各专业之间不能兼报,不限单科成绩。

4、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及考生成绩进行分配。

5学费标准:9000/年。

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12012330后,考试成绩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公布一周后,划定分数线。考生可登录http://www.enxnc.com.cn在“招生就业”中查询成绩,或拨打咨询电话0715-8338003。也可通过QQ 1372722069咨询。

2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在20124月中旬邮寄给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高考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录取方式),即按招生计划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

3、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合格及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的前提下,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4、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合格及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5、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6、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份承认该省艺术联考成绩。

7、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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