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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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只针对上海考生)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2006-12-20 11:47:48

这只是针对上海考生的招生简章,正式的招生简章将在12月底公布。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的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23个),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23个),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14000余人,研究生7000多人(含博士生1500余人)。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中山北路校区,地处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闵行校区,地处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学校发展目标是建设一所拥有若干一流学科、多学科协调发展、引领中国教师教育发展的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

2007年在上海市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具体有:

所在学院

专业名称

本专科

学制

学费

艺术学院

美术学

本科

四年

10000/

艺术学院

音乐学

本科

四年

10000/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本科

四年

10000/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艺术教育

本科

四年

7500/

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四年

10000/

艺术学院 美术学专业

    招生计划:(计划暂定,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07年招生计划为准)

    美术学专业按“综合绘画与美术教育”、“环境艺术”两个方向招生,综合绘画与美术教育方向2007年招生总计划40人,其中上海招收20人;环境艺术方向2007年招生总计划20人,其中上海10人。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方式:上海考生参加上海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考试时间等安排请参照上海市高招办要求执行。

    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取得报考本科专业合格证,并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按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学院 音乐学专业

    招生计划:(计划暂定,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07年招生计划为准)

    音乐学专业分音乐教育方向和音乐表演方向进行招生,音乐教育方向招生总计划18人,其中上海招收3人;音乐表演方向招生总计划32人,其中上海17人。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方式:上海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要求统考科目中器乐必须为钢琴,器乐和声乐为必考科目;音乐表演方向只招收器乐为钢琴或管弦乐的考生以及声乐考生。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加试科目:专项(限钢琴、声乐、管弦乐)

    报名时间:2007年2月4日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内体育馆,其他时间请直接到华东师范大学俊秀艺术楼音乐系联系,联系电话:021-62233628。

    考试时间:2007年3月7—8日初试(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考试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俊秀艺术楼。

    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高招办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报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考生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音乐教育方向:要求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的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统考成绩中钢琴和声乐两门成绩中高的确定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60%,副项25%,乐理和视唱练耳共1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总成绩,以专业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方向:限招管弦乐、钢琴、声乐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并取得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考生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中的乐理和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不得低于30分,录取时以我校专项加试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专业

    招生计划:(计划暂定,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07年招生计划为准)

    艺术设计专业2007年招生总计划200人,其中上海招收100人。

    艺术设计专业设有:视觉传达、工业设计、动漫设计、多媒体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影像传播、服装设计等专业方向。学生进校后前二学期不分专业方向,集中学习专业基础课和公共课,第三学期进入各工作室进行专业课程学习。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方式: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科目为:命题设计,按满分150分计入专业考试总成绩。

    报名时间:2007年2月4日,地点: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内体育馆。其他时间请直接到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21-62237313。

    考试时间:学校加试时间待定。(2月4日报名时会公布加试时间)

    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取得报考本科专业合格证,并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且取得合格证,专业考试总成绩为市美术类统考总分与我校加试科目成绩之和;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按专业考试成绩60%和文化考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4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如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在上海招生计划数前10%的,其文化考试成绩只需通过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即可录取。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艺术教育专业(儿童综合艺术教育方向)

    专业简介:

    艺术教育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综合艺术特长的人才,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与机构输送从事儿童综合艺术教育的教师和社会工作者。

    招生计划:(计划暂定,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07年招生计划为准)

    艺术教育专业(儿童综合艺术教育方向)2007年招生总计划40人,其中上海招收20人。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方式: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一、考试科目:

    ①音乐潜能测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听音;模唱;节奏模仿;视唱;演奏自选钢琴曲一首(美术特长考生可免考钢琴演奏))。

    ②乐理测试;

    ③专业特长测试(四项中任选一门:a、声乐—演唱二首歌曲;b、器乐—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乐器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小号、黑管、长笛、二胡、琵琶、扬琴、古筝;c、舞蹈—表演两段不同风格的舞蹈(8分钟内);d、美术—素描、色彩和速写)。

    二、考试地点与科目:

    报名时间:2007年2月4日,地点: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内体育馆,其他时间请直接到华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330室报名,咨询电话:021-62222607。

    考试时间:2007年3月3、4、5日(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考试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

    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①音乐专业考生:艺术潜能占30%,乐理占20%,专业特长测试占50%;②美术专业考生:音乐潜能、乐理占30%;专业特长测试(素描、色彩)占50%;速写占20%。学校按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上海市高招办备案,同时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考生必须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满分×5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业简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主要为适应我国传媒发展的需要,培养拥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广播电视等传媒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具备播音、节目主持和策划、采访、写作、编辑、节目制作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胜任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音像制作公司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党政机关、各类大型企业、社区等从事播音、主持、新闻传播、文化传播、宣传公关、媒介管理公关等各项工作。

    招生计划:(计划暂定,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07年招生计划为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07年招生总计划20人,其中上海招收10人。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方式: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一、考试科目

    ①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测试和命题作文两部分,作文字数在1000字左右,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朗诵(考生朗诵自备的文字材料300—500字)。
    ③即兴评述(阅读指定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后发表评述);
    ④模拟主持(根据提供的材料,按提示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进行模拟主持(当场录像))。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登陆我校招办网站www.zsb.ecnu.edu.cn,进行网上预报名。2007年2月4日到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体育馆进行确认。专业测试时间暂定为:2007年2月10—11日、3月10—11日。咨询电话:021-62232935。

    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400分。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报上海市高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考生必须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按专业考试成绩60%和文化考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40%】,学校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参考德育状况和英语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两位的上海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即可直接被录取。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www.zsb.ecn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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