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名额
专 业 |
专业方向 |
报考科类 |
学制 |
统招计划 |
考试科目 |
备注 |
书法学 |
书法学 |
艺术文 |
四年 |
20 |
①楷书、行书(2小时) |
每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①②为临摹 |
中国画 |
中国画 |
艺术文 |
四年 |
45 |
素描头像(3小时) |
素描120分 |
绘画 |
版画 |
艺术文 |
四年 |
45 | ||
水彩 |
艺术文 |
四年 |
30 | |||
油画 |
艺术文 |
四年 |
45 | |||
雕塑 |
雕塑 |
艺术文 |
五年 |
45 | ||
摄影 |
摄影 |
艺术文 |
四年 |
60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影视摄影 |
艺术文 |
四年 |
40 | ||
环境设计 |
环境艺术设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100 |
素描头像(3小时) |
素描100分 |
城市规划与设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6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 |
艺术文 |
四年 |
60 | ||
产品设计 |
染织艺术设计 |
艺术文 |
四年 |
60 | ||
纤维艺术设计 |
艺术文 |
四年 |
20 | |||
工业设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120 | |||
美术学 |
美术史论 |
艺术文 |
四年 |
30 |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美术作品赏析文章一篇(任选一幅古今中外美术作品,并附该作品4寸照片一张),字数1500字左右。 | |
文化传播与管理 |
艺术文 |
四年 |
30 | |||
视觉传达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580 |
创意写生 |
素描100分 |
动画 |
动画 |
文理兼招 |
四年 |
33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中日合作办学) |
文理兼招 |
四年 |
120 |
设计基础(3小时) |
参加沈阳校区设计基础科目考试满分100分,办学地点在大连 |
备注:
1、招生计划最后以辽宁省下达计划为准。
2、实行一档多投、平行检索志愿录取省份的考生只能报考我院书法、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画板、画架等用品自备,我院提供凳子。
4、考试工具要求:素描、速写限铅笔或炭笔;色彩、设计基础限水彩或水粉。
5、考试具体时间见本院招生办通知,如考生过多,时间顺延。
二、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热爱美术事业;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书法学、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除外,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等经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须经省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均可报考;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考,限英语、日语考生;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中学的在校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两年者;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三、报考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于2012.12.28至现场确认前一天登陆鲁迅美术学院网站(网址:210.30.232.71),填写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再接受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每日开通时间7:00-24:00)。
报考书法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及外省考生于2013.2.17到鲁迅美术学院现场确认,2013.2.18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考生需持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原件(所在省不举办省统考的考生需持区县招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允许参加艺术类高考的介绍信或报考证)、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和2013年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上交,持我院网上报名号进行确认。
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凭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绘画类:书法学、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设计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绘画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报考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考务成本费100元;报考大连校区考务成本费200元;报考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考务成本费100元。
考生可兼报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的专业方向志愿,在书法学、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中限选三个专业方向志愿,如报考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的考生则可申报四个专业方向志愿。
四、报考地点及时间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现场确认之前必须登录鲁迅美术学院的网站填写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再允许更改相关信息,具体信息见附表。
五、《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办法
我院招生办公室依据专业成绩排名,于4月20日前统一发放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创意设计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不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专业成绩设合格线。凡未接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者,即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另行通知。
六、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由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七、录取办法
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方向的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400分,不设外语单科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乘以3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录取(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
各专业方向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或外语单科分数线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
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书法学、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
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
美术史论与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录取美术作品赏析论文成绩高的考生。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学费及奖学金:美术史论专业、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学习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度。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的学费及相关信息参见简介。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履行“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沈阳校区沈阳市内学生根据情况安排住宿,大连校区新生全部住校。辽宁省内新生不迁转户口,省外新生自愿。
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