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术学专业介绍及考试项目
学制四年。开设了美术教育、国画、油画三个专业方向。培养掌握美术教育、艺术创作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初步美术教育、艺术创作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美术教师和艺术工作者。
开设的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色彩、透视学、解剖学、中国画、油画、书法、篆刻、教育学、心理学、美术教材教学、版画、雕塑、陶艺、美术教材教学、教育学、心理学等。
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满分300分。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介绍及考试项目
学制四年。开设了平面设计和多媒体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主要培养视觉传达方向的设计人才。本专业采用“设计项目教学法”,通过贴近于实际应用的案例教学,让学生了解各类广告设计流程及内容,掌握设计领域中各种设计项目的设计规律与表现技法,熟练使用多种平面设计软件(如Photoshop、Illustrator、Coreldarw、Indesign、Maya、Premiere等),具备可以完成各种广告设计任务的能力。
开设的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二维设计基础、三维设计基础、图案设计与图形创意、摄影基础、艺术概论、设计心理学、插画设计等、版式设计、招贴设计、品牌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广告创意与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材料与印刷工艺等、影视广告设计、影视动画设计、影视栏目包装、网页设计、Maya、3D Max、Premiere、Flash等。
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满分300分。
4、环境设计专业介绍及考试项目
学制四年。主要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设计思维与专业技术综合应用能力,能在国家建设与规划部门、企事业单位、设计机构等工作,并熟练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独立开展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及组织管理施工等环境设计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二维设计基础、三维设计基础、设计思维、摄影、透视学、手绘造型表现、工程制图、CAD辅助设计、3Dmax基础、室内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基础、家具设计与制作、装饰材料与工艺、展示设计、景观设计原理、室内设计A(家居室内设计)、景观设计A(居住区景观设计)、室内设计B(公共空间室内设计)、景观设计B(商业与文化景观设计)。
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满分300分。
5、美术学(书法)(该专业已申报书法学,待批复)专业介绍及考试项目
学制四年。培养具有书法基础理论知识、文学知识,掌握应用文写作、诗词创作、篆、隶、楷、行、草、国画写意花鸟、山水等基础知识和表现技能,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临摹、创作能力,能胜任中小学和企业、艺术机构教学科研与创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中国古代文学、文字学、艺术概论、中国书法史、书论、书法美学、唐楷、隶书、魏碑、篆书、篆刻、行书、草书、国画、应用文写作、书法装裱等。
考试科目及分值: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满分300分。
四、各专业基本情况、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省份及拟招计划 |
学费(元/年) |
考试科目及分值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冀晋苏皖闽赣鲁湘190 |
6000 |
主科(240分)、练耳(60分) |
舞蹈学 |
本科 |
四年 |
冀晋苏皖闽赣鲁湘95 |
8000 |
基本功(90分)、作品表演(210分) |
舞蹈编导 |
本科 |
四年 |
冀晋苏皖闽赣鲁湘40 |
8000 |
基本功(90分)、作品表演(210分) |
美术学 |
本科 |
四年 |
冀晋苏皖闽赣鲁湘60 |
8000 |
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年 |
冀晋苏皖闽赣鲁湘100 |
8000 |
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
环境设计 |
本科 |
四年 |
冀晋苏皖闽赣鲁湘110 |
8000 |
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
美术学(书法) |
本科 |
四年 |
晋苏赣鲁湘80 |
8000 |
临摹(150分)、创作(150分) |
书法教育 |
专科 |
三年 |
湘30 |
5500 |
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 |
备注:
1、各省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名人数进行调整,多报多投计划,最后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以上学费为2012年收费标准,2013年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3、湖南省内的艺术招生计划均认可湖南省艺术统考成绩,不举行校考。
五、各省考点设置及考试安排
省份 |
招生科类 |
考点安排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江苏 |
文理兼招 |
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安徽 |
文理兼招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1月28、29日 |
1月30日 |
福建 |
文理兼招 |
福建师范大学 |
音乐类:1月29、30日 |
1月31日 |
山东 |
文理兼招 |
潍坊市招生办指定地点 |
2月19、20日 |
音乐类:2月21日 |
江西 |
文理兼招 |
江西师范大学 |
2月25、26日 |
2月27日 |
山西 |
文理兼招 |
美术类:太原师范学院 |
2月19、20日 |
音乐类:2月21日 |
河北 |
文理兼招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2月24、25日 |
音乐类:2月26日 |
备注:音乐类专业考试如果一天考不完,则顺延一天。
六、录取规则:
凡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各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前50%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排序录取,剩余50%招生计划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