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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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

来源: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2006-12-28 15:33:07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厚学术积淀的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现有包括美视电影学院、贸行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城规学院等在内的25个学院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城市学院。全校82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经、管、文、法、教育等学科门类,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坐落在重庆直辖市—-沙坪坝文化名区,东临滔滔嘉陵江,北倚巍巍歌乐山,环境优美,文化、艺术氛围浓郁。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由重庆大学和香港美视电力集团合作,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影视艺术学院,是重庆大学25个学院之一,设有表演、导演、摄影、文学、音乐五个系,含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舞蹈编导方向)、导演专业、导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方向)、摄影专业、摄影专业(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摄影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影视音乐编辑方向)等十一个本科专业(方向),学生毕业时由重庆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并按重庆大学学位授予条例授予学士学位;设有“电影学”硕士学位点,招收电影表演艺术研究、电影导演艺术研究、影视摄影艺术研究、电影文学艺术研究硕士研究生,每年按《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直接保送一定名额的硕士研究生。全院现有本科生近800名,硕士研究生近50名。著名演员、导演、制片人张国立担任学院院长。

  学院专业教学大楼和影视传媒技术教学实验中心面积近10000平方米,多功能小剧场、图书音像资料室、摄影实验室、排演室、拉片室、琴房、形体室、音频实验室、语音实验室、非编实验室、编辑室等设备齐全的教学设施。

   学院本科目标是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具有创新思维的高级艺术人才,在教学管理中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第二专业制、优异生制及奖学金制等。学院与国内影视制作单位、艺术院校建立了多方面合作关系。学院的发展目标是建成一所集教学、创作、科研为一体、具有多学科多层次的国内外知名影视艺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

系别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学制

人数

表演系

表演专业

本科

四年

60

表演系

播音与艺术主持

本科

四年

40

导演系

导演专业

本科

四年

15

导演系

导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方向)

本科

四年

30

摄影系

摄影专业

本科

四年

15

摄影系

摄影专业(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本科

四年

20

摄影系

摄影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

本科

四年

20

音乐系

音乐表演专业

本科

四年

15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本科

四年

30

注: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摄影专业、摄影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录取时,男生比例不低于50%。

二、报名条件

符合各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且身体健康,报考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者,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报考摄影专业者,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且无色盲、无色弱、裸眼视力4.8以上。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的考生报考,须参加我校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重庆任何一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详细情况请咨询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东风东路725号,电话:020-87750695;87750694)。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及考试事项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我校在任一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各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高考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校的外地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的相关事宜并按时完成高考报名手续,以免延误。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填写在正确位置。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校所设报名点报名。不接受函报。

1. 专业考试

①. 报名时须交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a)凡已参加本省招办组织的2007年艺术专业联考报名的考生,须带上艺术专业报考证;
  b) 本省尚未组织艺术专业联考报名的考生, 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人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其他考生须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学历证书复印件;
  c) 报名时需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即退还);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半身照4张。
(报名时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考与否,恕不退还)

②. 填写《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其内容必须与高考报名所填内容完全一致; 

③. 考生报名须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发《专业考试准考证》。

④. 考生可同时兼报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每一个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个专业方向一个考点的专业考试。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方向成绩均作废。 

⑤各考点参考考生,必须携带高考报考证、身份证以及我校的专业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 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我校寄发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我校招生办公室4月中旬将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寄出,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可上网查询。填报志愿时我校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请查询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

五、专业考试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1. 各专业考生均按照以下时间面报。

报名及考试地点

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沈 阳
(沈阳建筑大学)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⒈摄影专业(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⒉摄影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

111

1
12

113

1
14

沈 阳
(辽宁大学)
(沈阳市皇姑区丛山中路66号)

⒈表演专业
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⒊导演专业
⒋导演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方向)
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117

1
18

119

1
21

济 南

(济南市招办统一安排)

⒈表演专业
⒉播音与主持艺术
⒊音乐表演专业
⒋导演专业
⒌导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方向)
⒍摄影专业
⒎摄影专业(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⒏摄影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
⒐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27

2
28

31

3
4

北 京

(北京电影学院 )
(东城区文化馆)
(交道口东大街111号)

⒈表演专业
⒉播音与主持艺术
⒊音乐表演专业
⒋导演专业
⒌导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方向)
⒍摄影专业
⒎摄影专业(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⒏摄影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
⒐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25

3
5

 

37

3
11

 

长 沙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山南路左家垅)

⒈摄影专业(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⒉摄影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

39

3
10

311

3
12

长 沙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山南路左家垅)

⒊表演专业
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⒌音乐表演专业

311

3
12

313

3
15

重 庆

(重庆大学A校区学院内)
023-65106258
65111919

⒈表演专业
⒉播音与主持艺术
⒊音乐表演专业
⒋导演专业
⒌导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方向)
⒍摄影专业
⒎摄影专业(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⒏摄影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
⒐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314

3
16

317

320

2. 考试内容:

备注: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相关专业的初试成绩作淘汰依据,不记入总分,初试合格考生进入复试。

表演专业

初试

⑴ 自我介绍  ⑵朗诵(背诵自选作品)  ⑶形体(自选项目)

复试

⑴ 朗诵(自选作品)  ⑵声乐演唱(无伴奏)  ⑶命题表演小品

三试

⑴ 形体表现力  ⑵命题表演小品
⑶ 艺术特长展示  ⑷回答提问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

⑴ 自我介绍  ⑵ 普通话语音测试 ⑶自选作品朗诵

复试

⑴ 播读指定稿件  ⑵艺术特长展示(除语言之外的展示)

三试

⑴ 主持人话题评述与讨论  ⑵回答提问

导演专业

初试

⑴ 自我介绍  ⑵命题编演小品

复试

⑴ 根据画面(摄影美术作品)或命题编讲故事
⑵ 回答提问

三试

⑴ 笔试:影视作品分析

导演专业
(
广播电视编导方向)

初试

⑴ 笔试:电视节目分析

复试

⑴ 自我介绍  ⑵ 回答提问

三试

⑴ 笔试:命题创作

摄影专业

初试

⑴ 自我介绍(可提交本人摄影、美术作品)
⑵ 面试:图片摄影作品分析

复试

⑴ 素描(提供画纸,画具自备)
⑵ 命题创作(提供画纸,画法不限,画具画布自备)

三试

⑴ 笔试:影视作品分析

摄影专业
(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初试

⑴ 真人头像写生(提供画纸,画具自备)  ⑵色彩(提供画纸,画具自备)

复试

⑴ 面试:自我介绍  ⑵回答提问

摄影专业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

初试

⑴ 真人头像写生(提供画纸,画具自备)  ⑵色彩(提供画纸,画具自备)

复试

⑴ 命题创作(提供画纸,画法不限,画具、画布自备)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

⑴ 笔试:命题故事创作

复试

⑴ 自我介绍(可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作品) ⑵ 回答提问

三试

⑴ 笔试:影视作品分析

音乐表演专业

初试

⑴ 自备曲目一首(演唱民族、通俗、美声不限)
⑵ 艺术特长表演(形体、器乐)

复试

⑴ 自备曲目两首(演唱民族、通俗、美声不限,不得与初试内容相同)
⑵ 视唱练耳
⑶ 笔试:基本乐理

六、录取

  我校根据各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和各省的招生计划。凡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的成绩和参加本省艺术专业联考的成绩均必须达到本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我校按照各省招生计划和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七、其它

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学费为1.5万元/年;住宿费:公寓1200元/年。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申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专业考试及录取中除报名考试费以外,不收取其它费用,敬请考生及家长注意!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邮政编码:400044
联系电话:023-65106258、65111919(美视电影学院)
     023-65102370(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传  真:023-65106258(美视电影学院)
网  址:http://www.msfilm.cqu.edu.cnhttp://www.zhaosheng.cqu.edu.cn/
邮件地址:meishi@public.cta.cq.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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