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介绍
美术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在美术领域和美术教育领域从事教学和科研、美术评论和编辑、艺术管理以及其它各行各业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装饰画、图形创意、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美学原理和材料技法等。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及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立体设计、书籍装帧、室内设计、装饰设计、染织设计、壁画、动画设计、CIS 设计、景观设计和图形创意等。
音乐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具有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学校、文艺和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声乐、钢琴、艺术概论、形体舞蹈、音乐欣赏、和声、乐理、手风琴、中外音乐史、曲式、复调、配器、作曲和电脑作曲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艺术与文化修养,掌握广播电视及新闻理论,能够担当新闻播音、综艺类节目的播音与主持人、出镜记者等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双语主持、出镜记者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播音学、播音发声学、播音文体、播音心理学、节目主持人概论、电视写作、表演、台词、形体、新闻理论、电视文艺编导、英语主持艺术、英语视听说、英语语音与发音理论、英美文学、中外新闻理论与业务、礼仪化装、新闻采访、电视节目策划、非线性编辑等。
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歌舞演艺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艺术与文化修养,具备从事话剧表演、电影电视表演等职业的职业素质与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话剧表演、影视表演、语言基础、台词、形体、舞蹈、戏剧名著赏析、名片分析、导演基础、化妆、中国电影史、剧作理论、现代舞、民族舞蹈、声乐基础、音乐、中国电影史、视唱、和声、中外音乐史等。
导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掌握导演艺术规律和理论,能够从事导演、电视策划及栏目策划编导、电视制作、摄影摄像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影视导演、电视制作、摄影与摄像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影视导演基础、影视剧创作、电视摄像、电影摄影基础、电影录音基础、电影音乐基础、电影造型、视听语言、美学原理、艺术概论、影视大师作品读解、纪录片、科教片创作基础、表演、电视节目制作、中外电影史、影视剪辑学、纪录片创作、影视动画、电视摄影造型、电视新闻采访、电视编辑、非线性编辑、电视节目导播、电脑三维动画等。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戏剧影视服装化妆、灯光音响美术设计、影视动画与广告设计等专业素质与能力,能够在各级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戏剧专业院团、媒体平面设计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戏剧影视服装化妆、灯光音响舞台美术、影视动画与广告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人物写生、美术名著赏析、化妆基础、影视化妆、舞台化妆、美容化妆、特殊人物造型、服装基础、服装剪裁、美学、平面设计、美术设计、形象设计、舞台美术设计概论、演播室场景设计、影视剧场景设计、电视照明技术、影视动画造型基础、非线编辑(PREMIERE)、二维动画制作、广告创意与制作、广告摄影、数码摄影、数字图像处理、电脑插画、3D 动画、数字音乐以及音乐影像、影视光线艺术等。
戏剧影视文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戏剧影视文学理论知识和较高审美水平又熟悉戏剧影视文学创作市场规律,能从事广播与影视剧创作、广播影视文学、电影电视制片与管理等戏剧影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影视编剧、影视制片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欧洲戏剧简史、文学文体写作、广播电视艺术概论、电视剧名作导读、电视剧原理、电视剧导演艺术、电视剧写作、电视剧评论、电视剧史、文学名著改编艺术、电视画面艺术、电视专题片创意、影视剧写作基础、电视制片管理等。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其具体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①初试:
考试科目为:朗诵(含自我介绍,考生自备)、声乐(民族歌曲)、特长展示(考生自备),共3 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②复试:
考试科目为:思维测试、即兴主持、上镜,共3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 分。
2.表演类专业
表演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①初试:
考试科目为:朗诵(考生自备)、歌舞(考生自备)、表演(考生自备),共3 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②复试:
考试科目为:朗诵、表演、上镜(含形体),共3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 分。
3.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分为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①初试:
考试科目为:特长展示(含自我介绍,考生自备)、命题小品、命题评述,共3 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②复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考试(A 命题编讲故事、B 文艺常识、C 节目创意)(笔试)、上镜,共2 门。综合考试笔试时间120 分钟。
综合考试成绩满分为200 分(其中:A 命题编讲故事占100 分、B 文艺常识占40 分、C 节目创意占60 分)、上镜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 分。
五、收费标准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10000 元/生·年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导演:15000 元/生·年
注:以上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所需相关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户籍证明);②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③1 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 张;
2.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其它类专业初试100 元、复试100 元;
3.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07 年省外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4.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所在省份参考,不得跨省借考。
5.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联招考试。
七、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注:
①分省计划待教育部正式下达后,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sicnu.edu.cn)上公布。
②报名时间: 2007 年2 月12 日~2007 年2 月13 日
八、各相关学院所在地
艺术学院:成都市静安路5 号;
电影电视学院: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89 号。
九、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我校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平均分+文化平均分
2.音乐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平均分×70%+文化平均分×30%
3.表演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平均成绩×90%+文化平均分×10%
说明:
①专业平均分=专业考试总分×(100/专业考试满分)
②文化平均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考试满分)
十、专业成绩的通知与查询
1.我校将于2007 年4 月30 日前,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四川师范大学2007 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
2.专业成绩的查询网址:http://zjc.sicn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静安路5 号 邮编:610066
联系电话:028-84768899 传真:028-84763388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