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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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200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鞍山师范学院 2007-1-2 13:13:25

2007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继续面向辽宁、河南、山东、浙江、湖南、湖北六省招生。

音乐系招生专业: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美术系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专业、美术学(书法)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艺术设计(装饰雕塑)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摄影专业。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高职专科招生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专科,学制三年。

一、招生人数及范围

(一)美术类(本科)专业共招生280人,在辽宁、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浙江六省招生,其中:

美术学(师范)专业30人, 美术学(书法)专业30人,

艺术设计专业135人,      艺术设计(装饰雕塑)专业25人,

工业设计专业30人,       摄影专业30人。

 

(二)音乐类(本科)专业共招生160人,在辽宁、河南、山东、湖南、浙江五省招生,其中:

音乐学(师范)专业30人,   音乐学专业90人,

音乐表演专业40人。

 

(三)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共招生150人,在辽宁省内招生,其中:

艺术设计专业80人,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35人,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35人。

    (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二、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美术学(书法)专业辽宁省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07年3月24日

报名地点: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报名办法: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辽宁省200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到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交报名费100元。

考试时间:美术学(书法)专业2007年3月25日

考试地点:鞍山师范学院美术系。

专业考试办法:

①楷书(含魏碑)100分  ②行书、草书(任选其一)100分  ③隶书、篆书(任选其一)100分  总分300分

注意事项: 参加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二)山东省美术类、音乐类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2006年我校在山东省只设潍坊市一个报名考试点。

报名时间:2006年3月11-12日

报名地点:由潍坊市招生办指定

考试时间:2006年3月13-14日

考试地点:由潍坊市招生办指定

专业考试办法:

1、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科目

①楷书(含魏碑)100分、 ②行书、草书(任选其一)100分、③隶书、篆书(任选其一)100分,总分300分。

注意事项: 参加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2、美术类专业: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雕塑)、工业设计、摄影专业考试科目

①素描150分  ②色彩150分  总分300分

3、音乐类专业

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科目:①声乐150分  ②钢琴150分  ③听音50分  总分为350分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①舞蹈:舞蹈技巧100分  舞蹈剧目100分  总分200分

②声乐:声乐150分  听音50分  总分200分

③ 器乐:器乐150分  听音50分  总分200分

注意事项:

●舞蹈考试:考生须完成具有一定专业技巧性的舞蹈作品。

●声乐考试:自选歌曲二首。

●器乐考试: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考生自备乐器)。

●考生演唱、演奏曲目须背唱、背奏、背诵,歌曲用中文演唱或一首中

文一首外文;演奏曲目除D.C处反复外,其它反复记号均不反复。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具有一定的音乐、绘画、书法、篆刻和摄影基础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均可报名。

四、录取办法

(一)艺术类各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0%,外语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各省如有特殊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二)辽宁、河南、湖南、湖北、浙江五省考生参加本省的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承认各省的统考成绩。

注:1、辽宁美术学(书法)专业考生必须获得鞍山师范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

2、由于辽宁音乐舞蹈类专业首次统考专业课,我校对辽宁省音乐类考生拟用如下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采用: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成绩(初试、复试:演唱;演奏;听音与乐理)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采用:演唱专业方向成绩(初试、复试:演唱;听音与乐理)、演奏专业方向成绩(初试、复试:演奏;听音与乐理)和舞蹈学专业方向成绩(初试、复试:基本素质测试;自选剧目表演)

(以上各专业录取办法均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五、收费标准:均按省下发文件为准。

学校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本科)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34号(高职专科)

通讯地址: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邮    编:114007

咨询电话:0412-2961701       传真:0412-2962822

学校网址:http://zsjy.asnc.edu.cn

乘车线路:从火车站乘232路公共汽车到鞍山师范学院站下车(本科)

         从火车站乘202路公共汽车(铁西方向)大西街站下车(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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