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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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北华大学 2007-1-5 11:11:33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市。

  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办学历史悠久,现有音乐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绘画、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等5个本科艺术专业。学校拥有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拥有国内一流的教学条件,我校艺术类专业坚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以教育教学质量为生命线,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出大量的优秀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与优势。今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和山西省招生,欢迎广大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一、专业介绍
  1、音乐学(师范类)
  音乐学专业设有声乐、钢琴、理论作曲、音乐学等4个专业方向。开设16门专业理论必修课,15门专业方向选修课,8门专业选修课。其中声乐、和声、复调、合唱、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钢琴及钢琴即兴伴奏等主干课程。以理论教学为基础、以实践教学为扩展,构件以理论教育、实践教育、创新教育为一体的横向与纵向相交叉的立体式教育教学模式。突出师范特色,强化一专多能,突出实践环节、强化能力结构,实现讲、唱、奏、表、研的完美统一。在省内外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和影响。
  音乐学专业拥有一批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13人,硕士8人。聘请旅美青年钢琴演奏家元杰为客座教授。几年来,音乐学专业教师共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20余部;发表省级以上的科研论文40余篇;校、省级科研教研立项20余项;荣获校、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5项;在省、国家级论文评选获奖10余篇。王延安副教授在1996年全国青年大奖赛中荣获美声业余组二等奖;尚晶教授出版了《格格新歌》歌唱专集;司瑞姿教授、王延安副教授演唱的《饮酒歌》在中央电视台文艺频道播出;钢琴硕士聂卓老师在香港举办的“舒曼”国际钢琴比赛中荣获青年组第3名。
  音乐学专业拥有优美、典雅的教学环境和先进的教学设施;有现代化的音乐厅1座;价值120万元的“斯坦威”钢琴1架;教师、学生琴房110余间;电脑音乐制作室1间。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音乐学专业一直把培养高素质、高水平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为办学目标,培养出大量的优秀学生,学生孙晶莹、汤春秋、张佳佳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一、二届“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中荣获全能一等奖、三等奖和三个单项第1名、一个第2名的好成绩;刘富强荣获中央电视台“挑战主持人”一等奖并获“希望之星”杯;姜磊和王贺荣获全国音乐推新人大赛“十佳”歌手;刘虹、裴爽荣获2004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冬令营才艺大赛”美声组、民族组第1名和第2名,孙家锋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活动中荣获吉林赛区民族组二等奖。

  2、美术学(师范类)
  美术学专业办学历史悠久,是我校重点建设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油画、国画、雕塑和工艺等四个专业方向。开设18门专业理论必修课,19门专业方向选修课,21门专业选修课。其中素描、色彩、国画、油画、美术设计、雕塑人物、创作、美术史论等主干课程。构建理论课、专业课、实践课相互贯穿的立体化教学体系,注重学生艺术素养、基本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院与俄罗斯远东国立人文大学艺术学院建立国际合作,互派教师、留学生进修和学术交流,多次举办中俄教师和学生美术作品联展,扩大了教师和学生的视野。
  美术学专业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8人,硕士6人,硕士生导师3人,省中青年突出贡献教师1人,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1人。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先后在国家级发表论文50余篇;省级60余篇;国家级以上获奖20项;省、市级获奖70项,省科研立项8项,校科研立项20项。逐渐形成了以“白山松水”为创作母体和研究课题,有利推动了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美术学专业有一流的教学设施和环境,设有独立的专业教室和陶艺及裱画实践室,用于学生专业课学习和实践能力培养;建有省内高校最大美术馆,展示教师和学生美术作品。
多年来,美术学专业涌现出大量的高素质学生,学生共获各类奖项200余项,其中国家级85项。冯葳同学2001年荣获“全国三好学生”称号,获第四届“胡楚南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付振辉同学2005年获全国教师作品展金奖。张露馨同学荣获“新世纪杯”中华青少年美术书法摄影大赛金奖。美术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3、绘画
  绘画专业是2005年9月开始招生的新办的非师类专业。现有2个年级的学生。
  绘画专业设中国画和油画两个专业方向,开设9门基础理论必修课,油画专业开设14门专业方向选修课,国画专业开设24门专业方向选修课。素描、色彩、人体、传统技法与材料、油画风景、现代技法与材料、写意人物、山水写生、花鸟写生、国画小品、中外美术史、毕业创作等主干课程。绘画专业把培养人的审美素养和专业创作能力放在首位,树立了以创作课带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教学理念,努力培养学生的创造和实践能力。在课程设置上加大了学生自主实践课和专业创作课的比例,形成了相关实践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方向课的立体课程体系。
  绘画专业拥有一批教学和创作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4人,校级学科带头人1人,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讲师5人。几年来绘画专业教师共发表省级以上绘画作品100多件,获奖15件,发表学术论文58篇,获奖17篇,公开发表的教材有刘国教授的《中国画写意技法109集电视教学片》,刘国教授的绘画作品在东南亚有极大影响。

  4、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专业设有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3个专业方向。开设17门专业理论必修课,31门专业方向选修课。其中设有家居设计、公用空间设计、园林规划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CI设计、装饰雕塑设计、装饰壁画设计等主干课程。注重培养学生设计理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化特色教学,以培养一专多能高素质的综合性实用人才为目标。构建了厚基础、宽口径、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立体化教学体系,建立了教与学相结合,设计理论与设计实践相结合,基地教学与课堂教学结合,课堂作业训练与参赛创作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鼓励学生积极在各设计类设计公司中兼职,参加各种专业比赛。
  艺术设计专业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5人,硕士6人。教师刻苦专研,在推进教学改革的同时不断提升自我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教师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1篇,在国家级一般和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近30篇,出版专著5部,获国家及各级各类奖项20余项。
艺术设计专业教学设备齐全,专业设备220台(件),总值460万元。
近年来,我系学生积极参加各类设计大赛,获奖作品近百幅,在各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近200余篇。其中于强同学在第九届亚太室内设计大奖赛中,成为中国大陆唯一获奖的设计师。姜峰同学先后两次获全国广告设计大赛三等奖。高质量的学生,受到用人单位青睐,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5、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托与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以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和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开设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等17门选修课和播音心理学、社交礼仪等16门选修课。教学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培养“实践能力强、文化底蕴厚”的“强厚型”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已成为省内知名、国内部分地区有一定影响的播音主持艺术人才的培养基地。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7人,讲师3人,助教4人。几年来,共承担吉林省教育厅高校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项、北华大学校级重点立项1项、一般立项4项,发表相关论文十余篇。现有设备先进的演播教室3间,形体教室1间。有省内外10余家稳定的实习实践基地。
  几年来,北华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生质量受到了用人单位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北华大学大型活动的主持人均为我专业学生;许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被吉林市电视台、吉林市经济广播电台等媒体聘为节目主持人;在2005年“小金话筒”奖首届全国电视主持新星大赛吉林地区选拔赛中,我专业学生成绩优异,有6人获得大学组一等奖;有2人在“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赛”吉林市分赛区比赛中获最具才智奖, 有2名进入前10佳;在2005年中国吉林雾凇冰雪节形象大使比赛中,我专业有1名学生获得优秀奖和“中天冰雪形象大使奖”;在吉林市电视台娱乐频道举办的“吉林市娱乐新主播电视选拔赛”中,我专业有1人进入前三名并获得“最佳才艺表现奖”。

二、报考条件及招生范围
  1、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200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河南和山西等七个省份招生。

三、有关专业课考试要求
  1、美术类专业 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类)、绘画、艺术设计等三个专业。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和山西省考生,要分别参加各省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到各省招生部门查询,学校招收省统考合格考生,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山东省考生,要参加我校在山东省潍坊市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内蒙古考生,要参加我校在内蒙古通辽市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2、音乐学(师范类)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辽宁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和山西省考生,要分别参加各省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到各省招生部门查询,学校招收省统考合格考生,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山东省考生,要参加我校在山东省潍坊市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吉林省、内蒙古考生,要参加我校在吉林省吉林市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3、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河南省考生,要参加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到省招生部门查询,学校招收省统考合格考生,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吉林省、内蒙古考生,要参加我校在吉林省吉林市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黑龙江省考生,要参加我校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四、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报名办法
  1、参加我校在外省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的考生,持本省2007年高考《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在该省的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参加我校本部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的考生,持本省2007年高考《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直接到我校报名,参加考试。
  3、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五、我校专业课考试的科目
  1、音乐学(师范类)
  考试科目:①声乐(满分100分)②器乐(满分100分)③视唱练耳、乐理(满分100分)
  要求:每位考生需准备三首歌曲,其中自选一首为必唱歌曲,另外两首歌曲抽签一首应试;每位考生需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其中必考一首练习曲,另外两首乐曲抽签一首应试;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美术学(师范类)、绘画
  考试科目:①素描静物(默写、限用黑铅笔、炭笔)(满分150分)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3、艺术设计
  考试科目:①素描静物(默写、限用黑铅笔、炭笔)(满分150分)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科目(1)朗读(满分100分):①指定材料(现场抽题)②自带文学作品(诗歌、小说片段、散文等,任选一项),限3分钟以内;(2)即兴主持(满分200分):依据指定教材,可做适当的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3)才艺表演(满分200分):展示个人才华,自备设施、材料,限5分钟以内。

六、我校专业课考试安排

招生专业

考生范围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地点

音乐学

吉林 内蒙古

2007119

2007120-21

北华大学东校区艺术学院教学楼

山东

200733-4

200735

山东省潍坊市

美术学

内蒙古

200712324

2007125

内蒙古通辽市

山东

2007334

200735

山东省潍坊市

绘画

内蒙古

200712324

2007125

内蒙古通辽市

山东

2007334

200735

山东省潍坊市

艺术设计

内蒙古

200712324

2007125

内蒙古通辽市

山东

2007334

200735

山东省潍坊市

播音与主持艺术

吉林 内蒙古

2007119

2007120-21

北华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黑龙江

200712324

2007125

黑龙江哈尔滨市东方学院

七、招生计划

北华大学2007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表

 

合计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山东

河南

山西

   

353

15

13

171

12

107

25

10

音乐学      文理兼招

93

3

3

39

3

35

5

5

绘画      文理兼招

20

2

 

10

1

 

5

2

 

美术学     文理兼招

80

2

2

33

2

2

27

7

5

艺术设计    文理兼招

100

2

2

40

5

2

40

9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理兼招

60

6

6

41

5

 

2

 

八、合格证书发放比例及成绩查询办法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发放“北华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并在北华大学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九、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各省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的专业,必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获得本省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各省不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的专业,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原则上不承认考生在其他学校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2、文化课成绩一般应达到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艺术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或专业课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的标准。教育部规定:自2006年起数学成绩全部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

  3、按学校志愿顺序,依据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在报考专业内排序,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4、英语成绩须达一定标准。

  5、我校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十、学费标准
  2007年我校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5900元/学年。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学年。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2-4608596,4608592(传真)
  学 校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网        址:http://www.bei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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