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 别 |
专 业 |
专 业 方 向 |
计划数 |
考试科目及 |
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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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音乐教育;少数民族音乐表演 |
80 |
演唱(奏)歌(乐)曲2首;视唱练耳(口试);(少数民族音乐表演单独设考,专业,视唱练耳,面试) |
太慈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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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8 |
专业(歌曲写作,旋律写作)视唱练耳(口试、笔试);
乐理与和声;器乐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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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 剧 |
表 演 |
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模特表演 |
45 |
朗诵与演唱;
形体测试及形象气质测评;
命题小品、即兴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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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蹈 |
舞蹈学 |
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80 |
形体测试; 舞蹈表演;
即兴与命题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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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术 |
绘 画 |
国画;油画 ;版画; |
65 |
素描;色彩;速写
(注:省外考生不考速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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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画 |
动画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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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艺术设计 |
平面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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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 影 |
摄影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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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 塑 |
雕 塑 |
雕塑 |
30 |
三、各专业评分办法
1、音乐表演评分办法:一试考完,由主考教师现场评议打分。
2、表演评分办法:一试考完,由主考教师现场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3、舞蹈学评分办法:一试考完,由主考教师现场评议打分。
4、美术类:由评卷教师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成绩。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贵州考生须于2007年1月2日—1月8日到户口所在地县(区、市)领取艺术考生报名号。外省考生须按各省艺术类专业报名办法报名并领取艺术考生报名考号。省内外考生均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
(1)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人员持本单位介绍信,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介绍信,现役军人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介绍信上注明应届即可)。
(4)本人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打印、复印、数码合成照片无效)。
(5)“报名登记表”一份。
(6)贵州考生交专业报名考试费130元。(省外考生以当地省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一律不退。
2、考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招生专业 |
贵州 |
2007年
1月18日-19日 |
2007年1月20-23日 |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贵阳市贵州大学太慈桥校区) |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戏剧)、舞蹈学 |
2007年
1月25日-26日 |
2007年
1月28日 |
全省术科统一考试,考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 |
绘画、艺术设计、雕塑、动画、
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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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2007年
3月3日-4日 |
2007年
3月5日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戏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2007年
3月3日-4日 |
2007年
3月5日 |
湖南师大美术学院 |
绘画、艺术设计、雕塑、动画、
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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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2007年
1月16-17日 |
2007年
1月19日 |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
绘画、艺术设计、雕塑、动画、
摄影 |
2007年
1月17日-18日 |
2007年
1月19日 |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洪山区武珞路694号) |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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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2007年
3月7日-8日 |
2007年
3月9日 |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
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设计、
绘画、动画、摄影 |
广西 |
2007年
1月16日-17日 |
2007年
1月18日 |
南宁:南宁市第五中学 |
音乐表演、舞蹈学、绘画、
艺术设计、雕塑、摄影、动画 |
2007年
1月21日-22日 |
2007年
1月23日 |
桂林:广西师大音乐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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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2007年
3月6日-7日 |
2007年
3月8日 |
山东省潍坊招生考试院 |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戏剧)、舞蹈、绘画、艺术设计、动画、雕塑、摄影 |
黑龙江 |
2007年
2月6日-7日 |
2007年
2月8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戏剧)、舞蹈、绘画、动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 |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2007年2月28日左右发放专业合格证,外省考生将在各省规定的时间内发放专业合格证。省内外考生均凭专业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考。
政审、体检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六、录取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省招办及我校划定的文化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各专业学费的收费标准(元/每年):表演6500,雕塑6500,动画6400,绘画6700,摄影6400,舞蹈学6900,艺术设计6900,音乐表演670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6500。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
5、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将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文凭,并按有关规定授予学位。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 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292075 (兼传真)
招生网址:www.zs.gzit.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太慈桥)
联系电话:(0851)5103498(兼传真)
网址:www.gzu.edu.cn/otherdep/art/art/index